[問題] 民法總則(二)及企業併購法

看板NCHU-Courses作者 (小N)時間9年前 (2015/01/31 21:27),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學長姐好, 小弟目前是管院學生, 對於法律有一些商法基礎(民法"概要"、公司法、證交法) 選課時對於《民法總則(二)》、《企業併購法》這兩門課有些疑問: 《民法總則(二)》 之前在系上有修過類似的民法概要課程, 因為一些因素,目前的計畫是先修(二)再修(一) 這裡想請問, 在沒有修習正規民法(一)的情況下,老師會給予修課嗎? 爬文得知評良方式是期中報告(分組)跟期末考, 也想請教一下詳細的方式(報告書面/口頭、考試可否翻法條等) 《企業併購法》 在選課系統上開予外系人數為0,想請問依系所或老師習慣會給外系學生加簽嗎? 最後也想請教這堂課的上課方式以及評分方式等等 問題有點多有點雜, 謝謝各位學長姐不吝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2.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HU-Courses/M.1422710865.A.788.html

02/01 04:34, , 1F
企併法算是公司法的特別法哦 建議有點基礎再修
02/01 04:34, 1F

02/01 04:36, , 2F
如果是蘇老師的話可能是考試2次加1份書面報告 然後
02/01 04:36, 2F

02/01 04:37, , 3F
平常有小考(不過選修課是否也會如此我就不清楚了
02/01 04:37, 3F

02/01 04:37, , 4F
參考一下吧)
02/01 04:37, 4F

02/01 04:39, , 5F
民總的期中報告其實就是分組完成書面作業 不用口頭
02/01 04:39, 5F

02/01 04:40, , 6F
考試可以攜帶沒有判解的法條
02/01 04:40, 6F

02/01 04:42, , 7F
老師應該不會特別檢查是否有先修過(一) 如果有疑
02/01 04:42, 7F

02/01 04:43, , 8F
慮的話可以先選之後再問老師看看
02/01 04:43, 8F

02/02 01:43, , 9F
謝謝學長詳細快速的分享 我會好好想的:)
02/02 01:43, 9F
文章代碼(AID): #1KpDXHU8 (NCHU-Cour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