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畢業後居留延期」之新規定

看板NCCU_hkmac作者 (nccuocsa)時間18年前 (2007/10/17 23: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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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 10月15日接獲教育部來函說明: 1.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鑒於近年僑生常以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為由,從事與居 留目的不符之工作,為落實外僑管理,對持憑畢業證書欲申請居留延期之畢業僑生,如曾 有辦理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之情形,將不予核准居留延期。 2. 為顧及96學年度應屆畢業僑生不諳新規定致影響居留權益,該等僑生不論是否曾辦理 休學、退學及延長畢業,均得持憑畢業證書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辦居留延期事宜。自97學年 度起即適用新規定。 目前,僑輔組已向教育部反應: 1. 延長畢業之事由若為修習雙主修,明顯不同於學分不足之延長畢業。 2. 即使台生修習雙主修,一般正常狀況須時5個學年。 建請:將「因雙主修而延畢」之情況,依往例從寬處理。 僑輔組 -- 國立政治大學僑生聯誼會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Association) 通訊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國立政治大學僑生聯誼會 網 頁:http://pim.nccu.edu.tw/qiaosheng2005/index.htm 電子郵件:nccuocsa@hotmail.com 電 話:(02)293930913#630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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