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5年1-3月僑生僑生校內工讀受理申請
95年1-3月僑生校內工讀受理申請
一、申請日期:94年12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申請地點:僑輔組
三、申請資格: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取用:
1、具有特定專長、並經工讀單位主管推薦繼續錄用者。
2、印尼、越南、寮國、緬甸、泰北僑生,未能享有清寒公費或其他補助金者。
3、大馬華文獨中及韓國僑中教師子女。
(二)家境清寒、經濟來源中斷、生活困難者(請務必於申請表內具體陳述)。
(三)未享有教育部僑生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
(四)94學年寒假(95年1、2月)未申請出境者。
四、工讀名額:二十 名
五、工讀期限:95年1至3月,每月工讀25小時,合計75小時。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僑輔組楊老師,校內分機630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0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