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公平完善的海報及傳單張貼管理制度』連署書

看板NCCU_Strive作者 (yayaya)時間20年前 (2005/12/07 00: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連署背景說明: 本校青年社於日前舉辦校園美少女選拔之活動,在廁所張貼傳單,卻遭校方以違反佈告欄管 理辦法為由要求撤除,當下本社立即承認違反相關規定並且即刻撤除傳單。但是,在此同時 ,本社也詢問總務處事務組,同時於本社一起張貼於廁所之學生輔導中心活動傳單是否違反 相關規定,應該一起撤除?總務處事務組張組長的回應為:『應撤除』。但是,截至今日為 止,學生輔導中心所張貼的傳單仍然停留在廁所。本社認為,這樣的要求難以令人信服,有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之嫌。 此外,校方各行政單位,包含衛保組、進修推廣部、國教所、社教系等,皆曾多次於勤樸樓 一樓電梯口張貼各式傳單及海報,學生輔導中心所張貼的活動傳單,更是到了無所不入的地 步,四處可見。但是,校方卻不只一次的和各社團強調:『各社團不得任意於非由學治會管 理之海報欄之處張貼海報及傳單』,自己卻未遵守該項規定,明顯不合情理。 連署訴求: 我們希望,校方應與學生各社團、學會代表開會協商,重新訂定一套完整公平的海報及傳單 張貼制度。 本人已讀完上述連署內容,並同意支持本次提案連署,懇請校方重視學生心聲。 系級: 姓名: 社團: 姓名: (以個人或社團名義參與連署可擇一) 連署書下載:http://www.tmue.edu.tw/~editor/941207.doc PS.我們將於近日內於校園各地收集同學的連署書 連署發起社團:青年社 連署活動聯絡人: 青年社社三乙張哲維0937519977 青年社語二甲易少芳09339591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97.51
文章代碼(AID): #13bRq6Qh (NCCU_Str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