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大力卜盃足球邀請賽
第三屆全國大力卜盃足球邀請賽 競賽規程
一、主旨:為普及基層足球運動人口,堅實足運發展基礎,提高足球技術水準,並培養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大力卜集團、台中市政府。
四、協辦單位:蘋果日報、台中市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六、邀請單位:主辦單位邀請全國大學院校乙組足球隊參加。
七、比賽日期:94年10月7日起每週六日舉行。
八、比賽地點:台中市專用足球場(台中市朝馬路159號)。
九、比賽制度:依報名隊數決定之。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審定公佈最新足球規則。
十一、報名須知:
(一)時間:94年9月30日止。
(二)資格:以全國大專乙組球隊在籍學生始可報名。
(三)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10巷10號(台中市足球委員會)。
電話:(04)2358 3466 FAX:(04)2358 4359
Email:tcfatw@yahoo.com.tw
(四)手續:填寫報名表Email或傳真至本會。
(五)每隊限報名球員最多二十人。
十二、抽籤會議:
(一)時間:94年10月2日(星期日)下午二時。
(二)地點:台中市西屯區中工三路199號(台中市足球委員會)。
十三、比賽要項:
(一)比賽時間:八十分鐘,中間休息十分鐘。
(二)球員應攜帶學生證及足以證明其身份之證件(政府機關單位發證有效),於賽前二十分鐘送至紀錄台以備隨時查驗,如該隊該場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
(三)凡在比賽中被警告兩次(不同場)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下一場,如再被警告再停賽一場。
(四)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或污辱裁判等等違紀情事,一律驅逐出場,除裁定不得繼續比賽外,並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如情形嚴重者移送法辦。
(七)凡在本次比賽中被判罰離場之球員,在大會未處理之前,應自動停賽,經判決後如可再出場比賽又被警告者,則應再停賽一場。
(八)每隊需準備兩套球衣,賽程排名在前者著深色球衣,排名在後者著淺色球衣。
(九)各隊隊職員可以上場比賽。
(十)換人無限但被換下場之球員不得在上場。
十四、名次判定:
(一)循環制:
1.勝一場為3分,敗者為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兩隊如法定時間結束仍為平手,不延長比賽,直接進入PK戰
勝為2分,敗者為1分。
3.如遇兩隊積分相等時,勝隊佔先,如再平手時,以循環賽中勝負球數之差判別,如相同時則以勝球數多者佔先。
4.以上各則仍無法判定之,由主辦單位另定之。
(二)淘汰制:
比賽如和局,應休息五分鐘後延長比賽10分鐘,球員不得離開球場,5分鐘互換場地中間無休息,如仍無勝負,以踢罰球點決定之。
十五、獎勵:
(一)錄取前四名由大會頒贈獎盃以資鼓勵,另設冠軍大力卜盃由冠軍隊保存一年,必需奪得三次冠軍才能永久保存。
(二)參加隊職員每人贈送紀念衫一件。
(三)最佳公平競爭獎,由紅黃牌最少名次最優獲得。
(四)比賽獎金:冠軍100,000亞軍60,000季軍40,000殿軍20,000
十六、申訴:本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外(賽後不予受理),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結束一小時內,以書面提出交紀律委員會處理,同時需繳交保證金參千元,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不予發還,凡申訴案件以
紀律委員會之裁判為終決,不得再有異議。
十七、比賽用球:採用FIFA認證chiggia牌CT-112五號球。
十八、本比賽參加球隊請自行辦理球員傷害保險事宜。
十九、義務:凡參加比賽的球隊,要參加在11月20日的大力卜超級盃二場決賽1330、1530(緯來體育台現場轉播)未參加的球隊將取消受獎及繼續比賽資格。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第三屆全國大力卜盃足球邀請賽 報名表
隊名 Tel
住址 Fax
E_meil 聯絡人行動電話
領隊 教練 球衣
顏色 1.衣 褲 襪
經理 隊長 2.衣 褲 襪
背號 隊員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備註
領隊: 簽印 教練: 簽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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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4.25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