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工作心得分享

看板NCCU_SEED作者 (天下布武)時間14年前 (2009/09/29 2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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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作者: chihtakimo (.....) 看板: Tech_Job 標題: 工作心得分享 時間: Sat Sep 26 03:54:12 2009 之前在等待其他家公司的offer時 有家評價不太好的公司找我去上班 這家公司的名稱"迅嘉電子" 想說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去看看公司如何 於是,便先答應到該公司擔任儲備主管 薪水試用期碩士32000,大學30000,高中28000 恩,原來多讀六年書只多了4000 很好... 人資主管講得天花亂墜 試用期後表現好可以加薪10~20% ======================================== 重點來了,報到當日公司要求你簽下 1.未滿七日不得領取薪資 2.必須配合公司加班,違者開除 馬的!我從南部上來到這裡你才跟我說要簽這個 很好~~~ 簽完後,就開始工作 結果隔天單位主管就跟我說 因為產線缺人 所以9月的休假只能排2天(8月是3天) 每個月要留下來加班10小時 等於每3天要留下來加班1小時 沒有加班的日子,要自己留下來學習 也就是沒有加班費 (有興趣的可以去104查這個職缺的工作時間) 心裡想說缺人甘我甚麼事 ======================================== Ya!到了這裡,我做了一件事 寫mail給桃園縣政府的人力與勞動資源處的處長詢問 處長給我的答覆是該公司要求的工時是不合法的 且沒有未滿七日不可領薪的這種規定 於是我做了五日,然後跟迅嘉的人事主管要求給付薪資 當然了,這名人事主管講一堆有的沒有的 所以我只好搬出勞基法跟他決鬥 該名主管啞口無言,但是也沒有答應要還我錢 因此就在9/28本人要跟迅嘉的人員(也許是律師) 要開協調會來場大決鬥,我不知道誰會贏 但是如果依照桃園縣政府的處長給我的答覆 不應該是我輸吧! 雖然五日的薪資只有幾千塊 但是我只是想給該公司一個教訓 不要以為勞工是好欺負的 也不要以為不合法的契約是有效力的 我只能說一家公司可以搞到乾膜,曝光到蝕刻段 一個班只有4~5個人,真是有夠強的 PS1:附帶一提的是還好後來我拿到兩家半導體廠的OFFER (我是中字輩材料碩班) PS2:請多支持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有些定迅嘉的知識是從那邊獲得的; 還有根據勞委會勞資3字第0980125920號,各地勞工局在處理薪資糾紛時 若有發現企業違反法令應主動查察不法,而不是等我們勞工檢舉再去查 ,所以如果ptt的各位發現這些上班玩農場的公務員沒有很認真的話, 請向監察院檢舉,免得公務員過太爽,讓大家都想去考公務人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79.233

09/26 03:56,
只能推了!!
09/26 03:56

09/26 04:02,
勇氣推
09/26 04:02

09/26 04:38,
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可是一個月只能休2天 也太操了吧= =
09/26 04:38

09/26 05:10,
所以說在勞基法保障下 你簽那個不合理的條約也是無效嗎???
09/26 05:10

09/26 05:13,
推有實際行動的勇者 那些只會酸的宅宅永遠當奴隸吧
09/26 05:13

09/26 05:14,
與法律牴觸的契約是無效的喔 公民老師常缺課喔....
09/26 05:14

09/26 05:24,
O_Q 我上公民課是10年前的事情了... XD
09/26 05:24

09/26 06:31,
厲害推
09/26 06:31

09/26 06:41,
我是覺得一開始不要去就好了,看到不對就不要簽
09/26 06:41

09/26 06:42,
這樣搞是可以給他一個教訓,但是對自己沒好處...
09/26 06:42

09/26 06:42,
業界很小的...以後你會知道
09/26 06:42

09/26 06:59,
勇氣可嘉.不過我想請問網路上的評價真的可以算是參考的
09/26 06:59

09/26 07:00,
依據嗎? 畢竟面試大家都講好聽話..上班報到又是另外
09/26 07:00

09/26 07:01,
一回事.但網路的真實性也是有待商榷.感覺找工作是碰
09/26 07:01

09/26 07:01,
09/26 07:01

09/26 07:01,
碰運氣..最近面試幾間上網看到評價不是很好..有點猶豫
09/26 07:01

09/26 07:14,
相當好 你公布了她們的惡行
09/26 07:14

09/26 07:19,
這麼有勇氣是很好。但有時還是要低調一點...保重
09/26 07:19

09/26 07:35,
雖然跟BSA抓盜版的方式很像..看來這方法是最有效的
09/26 07:35

09/26 07:57,
只能給各推^^ 這樣讓一些欺負勞工的公司給個教訓
09/26 07:57

09/26 08:59,
推 給這種公司一個教訓 我離職前也要給我公司一個教訓
09/26 08:59

09/26 09:03,
GJ!或許直接去律師事務所?還是組成工程師工會好了XD
09/26 09:03

09/26 09:08,
呵呵,如果你沒另外兩間OFFER你還會這樣做嗎?
09/26 09:08

09/26 09:21,
佩服.....
09/26 09:21

09/26 09:42,
09/26 09:42

09/26 09:45,
厲害,真勇者
09/26 09:45

09/26 09:55,
COOL
09/26 09:55

09/26 10:04,
推!.....實用
09/26 10:04

09/26 10:14,
幹得好!就是要給XX資方一點教訓
09/26 10:14

09/26 10:20,
佩服 gj
09/26 10:20

09/26 10:46,
well done!!
09/26 10:46

09/26 10:48,
讚!!!
09/26 10:48

09/26 10:58,
推!!
09/26 10:58

09/26 11:10,
推一個 幹得好!
09/26 11:10

09/26 11:11,
推 當你想要挺身而出時,總是有想息事寧人的傢伙在扯後腿
09/26 11:11

09/26 11:13,
讚!!!
09/26 11:13

09/26 11:20,
加油
09/26 11:20

09/26 11:35,
09/26 11:35

09/26 11:46,
推~資方吃定勞方 期待你928後的這事件後續
09/26 11:46

09/26 11:50,
有看有推
09/26 11:50

09/26 11:51,
推一個
09/26 11:51

09/26 12:23,
推!也推當你想幹對的事的時候總有息事寧人的俗辣在扯後腿
09/26 12:23

09/26 12:26,
大推你!!!! GJ 這世界就是要多點像你一樣的人 崇拜!
09/26 12:26

09/26 12:40,
不一定和法律牴觸無效喔~還是要看清楚契約在簽
09/26 12:40

09/26 12:41,
原因是 大部分都懶的找律師 怕浪費時間體力 如果當初契
09/26 12:41

09/26 12:42,
約覺得不合理 就不要簽了 還有例如民法規定利率最高20%
09/26 12:42

09/26 12:43,
高於20% 你去地下錢莊借錢 還是得還高於20%利息 我這是
09/26 12:43

09/26 12:44,
比喻啦 如果當初公司有拿出契約給你研究 那你就
09/26 12:44

09/26 12:44,
研究後在簽 不合理就不要簽了...我個人看法
09/26 12:44

09/26 12:45,
還是很贊成原PO 勇敢捍衛自己權益!
09/26 12:45

09/26 12:51,
大推阿~~~
09/26 12:51

09/26 13:21,
勞資雙贏,是相輔相成的,也才是國家進步的動力
09/26 13:21

09/26 15:00,
推原po:)
09/26 15:00

09/26 15:05,
大推.您真有勇氣
09/26 15:05

09/26 15:07,
推一各勇氣篇
09/26 15:07

09/26 15:12,
09/26 15:12

09/26 16:21,
幹得好!!
09/26 16:21

09/26 16:34,
推~
09/26 16:34

09/26 16:35,
加油 有些不肖企業就是欠電
09/26 16:35

09/26 17:00,
勇者推
09/26 17:00

09/26 17:29,
推!!!
09/26 17:29

09/26 17:57,
推啦!!
09/26 17:57

09/26 18:00,
有guts!
09/26 18:00

09/26 18:02,
gj
09/26 18:02

09/26 18:09,
推拉
09/26 18:09

09/26 19:26,
加油,若大家都能跟你一樣挺身而出,台灣勞方就有救了
09/26 19:26

09/26 19:27,
不過這是一個勞方自己的賽局,看我們有沒有這智慧突破了
09/26 19:27

09/26 19:31,
不推不行
09/26 19:31

09/26 19:43,
幹得好 你是個好青年
09/26 19:43

09/26 20:11,
大推!!
09/26 20:11

09/26 20:36,
加油
09/26 20:36

09/26 22:10,
敢行動所以挺你,比只敢嗆22k就不敢做什麼優多了
09/26 22:10

09/26 22:37,
純噓遜嘉,吃骨頭不吐人.
09/26 22:37

09/26 23:01,
推一個
09/26 23:01

09/26 23:06,
推!
09/26 23:06

09/26 23:18,
09/26 23:18

09/26 23:20,
大推~~並不是別家違法這樣做代表自己也可以這樣做
09/26 23:20

09/26 23:44,
GJ!
09/26 23:44

09/27 01:24,
勇氣男!!推!!
09/27 01:24

09/27 01:27,
上面又有人提業界很小嚇唬人
09/27 01:27

09/27 09:55,
推!!
09/27 09:55

09/27 13:23,
09/27 13:23

09/27 14:42,
自己的權益就該靠自己爭取!
09/27 14:42

09/27 15:42,
這家公司打貓貓打到老虎了XD 原PO無雙之猛將也!!(Y)
09/27 15:42

09/27 22:55,
GUTS !!
09/27 22:55

09/27 23:18,
GJ!!!
09/27 23:18

09/28 13:09,
真的很想說一句草莓族~雖然我也是~不過大大真的很不耐操
09/28 13:09

09/28 16:49,
感覺好威,真男人
09/28 16:49

09/28 20:57,
推呀!!!
09/28 20:57

09/29 14:59,
09/29 14:59

09/29 16:07,
推,比只會嘴泡業界很小的俗辣強多了!
09/29 16:07
-- 存在主義與馬克斯主義的目標是同一個,但後者把人吸收在理念中 ,前者則在他所在的所有地方,即在他工作的地方、在他家裡、在 街上尋找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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