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獎懲辦法的不同意見˙學生代表共同聲明》

看板NCCU_SEED作者 (反外包,直接聘雇清潔工)時間16年前 (2009/04/27 21:3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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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研究生學會會長: 賴建寰 政大學生會權益部長: 易禹昕、政大學生會權益部次長: 陳筱蕙 學生議會議長: 謝玉山 學生代表: 林佳瑋、郭海棠、李肇華、孫景瑄、王顥勳、林建廷、林紜甄、徐悅恆、張哲 銘 關於本次校務會議討論的獎懲辦法,我們學生代表有不同意見如下: 1. 現有的三種規範: 學則裡面的退學規定(含二一退學、修業年限)、各處室或委員會生產出的諸多規則(如遲繳學費可罰款)、各種營造物的使用規則(如圖書館不可以講手 機)都足以規範現有的許多行為。 獎懲辦法是舊時代控制學生思想和行為的產物。在大學裡要校規並不是一種實際的需求, 只是一種意識上的習以為常。我們生活中幾乎也沒用過獎懲規定或者各種校規、公約來規 範彼此的互動,真的出問題,也還有法律與其他規定或權威可以援引,校規的存在並非必 要。 2.懲處絕對不是教育。 教育跟懲處是兩回事,並非等號。以教育的專業能力角度來看,國小、國中、高中的教師 接受過的教育專業訓練,如教育概論、教育心理學、輔導原理與實務等必修課程;然而, 擔任獎懲委員的大學教師多半在專業知識上有卓越的表現,但在教育學的專業訓練不足。 國家法庭都需要司法考試合格的法官才能擔任,以專業確保公平正義的實行,作為「教育 單位」的大學則應更仔細評估,況且懲處真的不是教育! 3. 國家法律的運作機制絕對比校內的獎懲辦法更為嚴謹完整。我們同意該有合理的規範 ,但應該是針對學校的特質而來,如借書規則、二一退學規定。 從警察局、到檢察官、法官,不管是不起訴、緩起訴或是緩刑、易科罰金等等,都留有空 間與彈性,整套系統比學校的申訴系統完善千倍,況且送去申訴的爭議事件經常是羅生門 ,獎懲委員如何能代替國家法庭的專業與公平? 校方不願意直接訴諸國家法律,恐怕是「 家醜不外揚」的心態大過於「保護學生」—我們如何能保證那些被遭受懲處的學生是被公 平的對待?因此,我們同意學校可以針對行為作規範,但不應該凌駕於法律之上,而且應 該針對學校特質而生。 4. 作為擔負「教育」義務、以及領公家薪水的老師們,在群體終究該負擔較高的規範責 任。真正有狀況的教師,也是根據國家訂定的教師法經教評會解雇。 如果說學校是教育單位的話,那麼具有「教育」義務的老師們,理應受到更嚴格的規範, 古有明訓:「上樑不正下樑歪。」現在正要制訂的教師倫理守則,也不是獎勵或懲處老師 的規定。作為上樑楷模的教師,即便涉及懲處,也是依據國家訂定的法律,而不是校園的 內規,那麼學生的懲處亦然,應由國家法律規範而非校園內規。 針對本次新修獎懲辦法的條文內容,我們則有不同意見如下: 1. 校方行使的權力與資格具有爭議: 第二條、乙、四、(五)接受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分。 是否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應由精神科專科醫師作專業判斷。 第七條、第五項(擅自張貼公告、海報、標語) 2. 現有各處室、委員會、營造物使用規則即可規範: 第七條、第七項與第八項、第十五條與第九條、第十八項(再次疏忽未辦理借閱手續、撕 毀圖書) 第八條、第九項與第九條第十項(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3. 國家已有規範、概括性描述,認定困難且易流於有心人士操弄。過份模糊的規定違反 明確性,應全數刪除,避免成為垃圾桶條款。 第七條、第一項 (怠忽職守) 第七條、第二項 (擾亂公共秩序) 第七條、第三項 (侮辱攻訐) 第七條、第四項 (違反學校輔導辦法) 第八條、第二項 (對他人進行騷擾或為其他相類似有礙公序良俗之行為) 第八條、第三項 (侮辱與惡意攻訐) 第八條、第四項 (損毀校譽) 第八條、第八項與第九條、第十項 (擾亂公共秩序) 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十七項與第九條第十九項 (學生校內外活動不遵守輔導辦法 ) 觸法行為,均為非告訴乃論,應直接循法律途徑。如: 第八條、第一項、第十項、第十八項。 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十六項、第二十項。 第十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 4. 權力不平等: 第十條、第一項(毆打師長) 打人就是暴力,與身分別無關。 通篇下來,是否該制訂獎懲辦法實在值得再三省思,顯然有許多內容是可以用其他規範代 替: 學則、各處室與委員會的規定,甚至國家法律。我們再三強調,這並非恐嚇同學,而 是念及羅生門事件經常是霧裡看花、國家的懲處也更具彈性與專業考量,反而可保護無辜 同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3.18 ※ 編輯: Valera 來自: 123.193.73.18 (04/27 21:32)

04/27 21:32, , 1F
感謝周宇修意見提供~
04/27 21:32, 1F

05/04 05:58, , 2F
It's a good job.加油。
05/04 05:58, 2F
文章代碼(AID): #19zRF7Fw (NCCU_S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