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 系代釋字第1號解釋

看板NCCU_PSY_SA作者 (Yung)時間15年前 (2010/12/28 18: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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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潮編輯委員會受監委會審查範圍及運用三分之一系費之解釋 解釋文 1. 心潮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心潮委員會)依據正當法律程序,經由監委會投票表決通 過後,得以學年度為單位,向上學期初會員大會提出學年度之預算。如下學期欲提出年度 預算之補充,應敘明理由,經過下學期監委會投票表決通過後,向下學期初會員大會提出 。 2. 心潮委員會對於以上、下兩學期,各別提出學期預算、決算時,監委會應予以尊重, 以項目或內容顯然無法由學期進行切割之部份為限,對於心潮委員會所提出之預算、決算 進行投票表決。 3. 心潮委員會在上學期監委會、上學期末會員大會應提出進度報告。進度報告範圍,至 少應包括心潮委員會組織、成員與執掌、工作進度、運作狀況。 4. 心潮委員會所列學年度之預算,在上學期末,就上學期已經支出之部分,應由上學期 監委會進行投票表決,並向上學期末會員大會提出,由會員大會進行投票表決。 5. 心潮委員會所列學年度之預算,在上學期末,就上學期尚未支出之部分,應敘明原因 ,經過上學期監委會投票表決後,向上學期末會員大會提出進行討論與投票表決。惟針對 上學期尚未支出而通過之部分,於下學期初沒有變動時,下學期監委長、系代得視情況, 不進行投票表決而逕行通過。 6. 上學期三分之一系費之運用,以上學期幹事會所收之系費為限,進行撥款。下學期幹 事會所收之系費,應撥款三分之一於心潮委員會。 7. 幹事會應盡力收齊學期初所編列之預計系費收入,以維持幹事會、心潮委員會之正常 運作。 8. 該年度心潮委員會運作時,上學期監委長應將心潮委員會提出之進度報告、預算與決 算通過狀況,轉告於下學期監委長或使全體監委周知,以維繫下學期監委會與心潮委員會 之正常運作。 解釋理由   第1點、第2點:依據監委會行使職權辦法第十一條,幹事會得決定預算、決算之內 容與項目之提出,該提出不受監委會之干預,並依同法第二十四條於心潮委員會運作時適 用之,故心潮委員會就預算、決算之提出並不受監委會之干預,監委會僅得對於內容與項 目進行投票表決。又依據學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第二十五條,心潮委員會運作為一年 ,與幹事會有別,故心潮委員會得決定預算、決算是採用年度或學期為單位。惟採用年度 為單位時,心潮委員會應在上學期初提出預算時,就已經對於整學年的經費使用有全盤的 考量,因此對於下學期所提出之預算,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之。   第3點:由於心潮委員會運作時間為一年,因此上學期應提出相關成果以證明心潮委 員會之正常運作,並且就現今成果,使會員得以預見(預期、想見)下學期心潮委員會之 成果。   第4點、第5點:心潮委員會採取學年度預算時,對於上學期已支出之部分,比照學 期幹事會之方式,應接受監委會、會員大會之決議。未支出之部分,由於上學期末之決算 與下學期初之預算應相符合,故對於上學期末決算通過之部分,表示會員大會同意未支出 之部分延續至下學期繼續使用。因此,當兩者相比並未有所差異時,下學期監委長、系代 為求取程序簡化、開會效率,得逕行通過。   第6點、第7點:系費之收取由幹事會進行。為使系上組織運行之順利,幹事會應盡 力完整收取系費。未繳交系費的會員,依據章程第八條自動終止權利,而心潮委員會係針 對已繳費的會員進行服務、謀求福利,故可運用之範圍,自當以已收取系費部分為限。   第8點:依據章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目,監委任期一學期。為使下學期監委對於上 學期心潮委員會運作狀況有全盤瞭解,使監委會運作更為順利、心潮委員會的運作不因上 、下學期監委會認知上的差異而受到影響,上學期監委長應將上學期心潮委員會運作狀況 使下學期監委長轉告全體監委,或是直接使全體監委周知。                   99學年度系代 蔡承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59.69 ※ 編輯: themine12 來自: 114.42.142.38 (01/07 14:06) ※ 編輯: themine12 來自: 114.42.142.38 (01/07 16:11)
文章代碼(AID): #1D6Rj_f5 (NCCU_PSY_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