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住宿床位分配說明會

看板NCCU_PF作者 (心機a)時間18年前 (2005/12/12 19: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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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行政大樓開住宿床位分配說明會,明年住宿的申請有所變動: ㄧ.不得申請宿舍者如下:(新生以聯考放榜時的戶籍地為準,二三四年級以申請宿舍時的戶 籍地為準) 1.台北市各行政區(北投.士林.南港.內湖除外) 2.台北縣中和.永和.新店.深坑.石碇等市鄉地區 二.自願退宿後再申請者,僅能申請宿舍候遞補宿舍床位 ex:94年抽中宿舍ㄧ直等到開學後才退宿,95年第一輪不能抽宿舍只能等候補(影響到其他 同學權益,處罰意味) 三.新生.二年級部份: (ㄧ).預留床位予新生(含轉學生).二年級學生:申請住宿人數超出時,依下列各順位分配之: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及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學生) 2.僑生.外籍生 3.居住外(離)島地區學生 4.功勛子女(持有撫恤令.軍人遺族證明) 5.其餘台生依戶籍遠近,交通狀快決定優先順序,條件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四.三,四年級部份: (ㄧ).將預留給新生,二年級生,各種保障對象及優先住宿之僑外生扣除後,其餘床位由三 四年及抽籤分配: (二).保障住宿對象如下: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及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學生) 2.居住外(離)島地區學生 3.功勛子女(持有撫恤令.軍人遺族證明) 4.擔任宿舍幹部滿ㄧ學年以上且表現優良者,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ㄧ年 5.在校內外表現優異,家境清寒或遇重大事故,經宿管會審核通過者(但以三四年級總床位 數5%為上限) &大三大四舊生床位換算: 1.男生全校總床位數-新生-大二-交換生-保障住宿生-特殊學生(%)=大三,大四男生可分配床 位數 2.女生全校總床位數-新生-大二-交換生-保障住宿生-特殊學生(%)=大三,大四女生可分配床 位數 3.三四年級各系床位數核算,以各系人數比例合算各系可分配床位: 財政系為例: 女生: 三四年級人數(127)-保障對象(1)-限制抽籤地區(27)=99 全校舊生可分配床位數898 X (99/1849)=48床 48+大三大四僑生(2)=51 大三大四可分配床位數 p.s 1849為全校舊生可抽籤人數 舊生ㄧ律指大三大四 51床為小數點進位的結果 男生: 三四年級人數(89)-保障對象(4)-限制抽籤地區(20)=65 全校舊生可分配床位數623 X (65/1098)=37床 37+大三大四僑生(4)=41 大三大四可分配床位數 p.s 1098為全校舊生可抽籤人數 舊生ㄧ律指大三大四 &大二學生(除保障住宿生以外)ㄧ律上網提出申請,由電腦依戶籍遠近,交通狀況排序決 定優先順序.(二年級申請宿舍時之戶籍認定標準,另需附上老師簽記之切結書) 切結書上要有輔導老師.輔導教官.系代.系總幹簽名:這是怕同學為了申請宿舍特地去轉戶 口 ex:甲同學住台北為了申請宿舍將戶口遷到屏東但實際上仍住台北,老師教官不知情,但是 系總幹或系代可能和甲同學平時有接觸知道他還是住在台北而拒絕簽名,以保障大三大 四舊生的權利 也就是說明年大二(今年大ㄧ)只要有申請宿舍即可住宿,全校大三大四的床位都減少,但是 大二申請宿舍要經過嚴格的把關 &大三大四學生除保障住宿生外,其餘學生ㄧ率上網提出申請 由電腦亂數結果排序決定中籤與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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