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宿舍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看板NCCU_MDHS作者 (4/8起金旋報名)時間22年前 (2004/03/31 09: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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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要申請宿舍唷~~~~時間快到我會再提醒大家一次^^ --------------------------------------------------- 一、受理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一至三年級一般生(含修讀雙主修之延畢生), 請自行上網申請。 (二)僑外生(交換生及語視中心外籍生除外)請於申請日期(見公告事 項二)內,僑生向學務處僑外組提出申請,外籍生向研合會提出 申請,不必上網。 (三)保障住校對象﹝含殘障生、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卡)、 功勛子女公費生、擔任宿服會舍長或監事滿一學年以上經考核 表現優良者﹞請於申請日期(見公告事項二)內逕向學務處生輔 組提出申請,不必上網。 二、申請方式:自本(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08:00起至四月三十日 (星期五)17:00止,請同學自行上網申請;網址:政大網頁→ 在校學生→學生事務處→線上服務→線上申請→住宿服務→學士 班住宿申請。 三、查詢方式:自本(九十三)年五月五日(星期三)08:00起,請同學自行上 網查詢電腦亂數抽籤結果,網址:政大網頁→在校學生→學生事 務處→線上服務→線上申請→住宿服務→學士班住宿查詢。 四、排定寢室:自本(九十三)年五月十日(星期一)起至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止, 請各系系教官協調系代表,依學務處生輔組提供之各系男女生分配 住宿區塊寢室號碼、核准住宿同學全部名單、住宿寢室表,排定寢 室並填妥住宿寢室表後,送學務處生輔組建檔備查。 五、所有申請九十三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宿舍住宿同學(含一般生、僑外生、保障生、 雙主修延畢生),請務必依上述時間及方式辦理,逾期任何理由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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