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要沉默

看板NCCU_MAB-NBA作者 (silent)時間18年前 (2005/12/02 10:2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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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85185813 (lecompt)》之銘言: : 沒錯 : 我今天又車禍了 : 一模一樣的情況只是敵方主角變成了汽車 : 我方主角多了一個 : 都步用打方向燈就是了啦!! : 或許是有經驗被撞當下還沒倒...他還加速來第二下.... : 雖然說他車頭爛掉我的車沒事可是還是很不爽 : 車號我記下了 : 媽的一定找人砸了他家靠!! : 草人不要再插錯了人阿.... 我建議你去廟裡拜拜一下,看是行天宮還是什麼的, 有時候你就不得不信怎麼這麼衰小=.= 再來跟你講車禍發生時的處理方式, 之前我在當兵的時候有次洽公騎機車出去,也是類似像你這樣的狀況, 結果因為沒有保留現場並當場叫警察,結果事後在警察局筆錄時各說各話不了了之, 結果我的手腳多處擦傷跟左手臂韌帶拉傷,只好自認倒楣花錢自己醫, 後來退伍一年多左手才好=.= 車號是一定要記的,如果當場你人車還有後面的乘客都沒事, 你還是要記,畢竟你不知道,會不會過了幾天身體就哪邊不對勁了...... 如果當場就已經受傷或車壞掉,第一先記車號,第二保持現場不動馬上報警, 這種車倒人受傷的狀況,誰先閃人就是破壞現場, 再來搞不好對方還告你一個肇事逃逸, 他當場要跟你和解或者掏錢給你幹嘛的,都很低調(不要起衝突)說請警察來 畫一下圖再說,畫了圖不一定要有進一步行動,主要是要保護自己。 我有朋友跟人家擦撞,據他說是對方的錯,結果當下沒事, 過一陣子人家就透過警察找上門,說什麼撞了一下就一直不舒服這裡痛那裡痛, 還搞了一張驗傷單:外傷0.5公分=.= 擺明了要敲竹槓 可是還能怎樣,只好配合跑法院了...... 不管怎樣,先去拜拜吧: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6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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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謝謝學長們關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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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這陣子還是小心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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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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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2:25, , 4F
謝謝猛豪大精辟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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