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要沉默
※ 引述《a85185813 (lecompt)》之銘言:
: 沒錯
: 我今天又車禍了
: 一模一樣的情況只是敵方主角變成了汽車
: 我方主角多了一個
: 都步用打方向燈就是了啦!!
: 或許是有經驗被撞當下還沒倒...他還加速來第二下....
: 雖然說他車頭爛掉我的車沒事可是還是很不爽
: 車號我記下了
: 媽的一定找人砸了他家靠!!
: 草人不要再插錯了人阿....
我建議你去廟裡拜拜一下,看是行天宮還是什麼的,
有時候你就不得不信怎麼這麼衰小=.=
再來跟你講車禍發生時的處理方式,
之前我在當兵的時候有次洽公騎機車出去,也是類似像你這樣的狀況,
結果因為沒有保留現場並當場叫警察,結果事後在警察局筆錄時各說各話不了了之,
結果我的手腳多處擦傷跟左手臂韌帶拉傷,只好自認倒楣花錢自己醫,
後來退伍一年多左手才好=.=
車號是一定要記的,如果當場你人車還有後面的乘客都沒事,
你還是要記,畢竟你不知道,會不會過了幾天身體就哪邊不對勁了......
如果當場就已經受傷或車壞掉,第一先記車號,第二保持現場不動馬上報警,
這種車倒人受傷的狀況,誰先閃人就是破壞現場,
再來搞不好對方還告你一個肇事逃逸,
他當場要跟你和解或者掏錢給你幹嘛的,都很低調(不要起衝突)說請警察來
畫一下圖再說,畫了圖不一定要有進一步行動,主要是要保護自己。
我有朋友跟人家擦撞,據他說是對方的錯,結果當下沒事,
過一陣子人家就透過警察找上門,說什麼撞了一下就一直不舒服這裡痛那裡痛,
還搞了一張驗傷單:外傷0.5公分=.= 擺明了要敲竹槓
可是還能怎樣,只好配合跑法院了......
不管怎樣,先去拜拜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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