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全國產業總工會勞動基準法座談會
全國產業總工會勞動基準法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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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目的:
<勞動基準法>是根據憲法第十五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所制訂,為實現國家保障勞工工作
權,並規範最低勞動條件之根本,理應一體適用所有的勞雇關係,以使全國勞動條件維持
一定水準。勞基法雖曾修法擴大適用,但至今仍未全面適用,致使勞工權益嚴重受到侵害
。且自90年代開始,政府一再標榜「組織再造、行政革新」,為縮減政府人事經費,則縮
減編制,將原該雇用的長期人力需求,轉為約聘雇或臨時人員,其薪資與相關福利條件均
遠不如正式公務員,現今約有近3、40萬的公務機關受雇勞工被排除適用,且隨著新自由
主義全球化的發展,逐漸解除勞動市場的規約,勞動派遣、勞動彈性化、人力仲介蓬勃發
展,使得整體勞動條件持續往下降。因而有必要重新檢視<勞基法>適用範圍,以提升台
灣勞動者之勞動權益。
二、主辦單位:全國產業總工會
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三、活動時間:北區 97年4月3日(星期四),南區 97年4月21日(星期一)
四、活動地點:北區 台北市教師會館 (100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5號)
南區 高雄勞工育樂中心(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五、參加對象及人數:本會幹部、會員,並開放關心該議題之勞工團體、社會大眾報名參
加,預計一場次人數為80人。
六、執行方式:
以座談會方式舉辦,擬邀請專家學者、被排除適用<勞基法>之行業別等,進行討論,以
了解該等勞工之勞動處境與現況,並匯集相關意見、修法建議等,希冀提出相應之解決方
案。
七、議程及師資:
北區~議程表 (4月3日 星期四)
09:00~09:20 報 到
09:20~10:00 國家勞動基準之政策發展 黃秋桂(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
10:00~10:10 休 息
10:10~11:00 <勞基法>適用範圍之探討 陳建文(台北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11:00~12:30 尚未適用勞基法之行業及工作者綜合座談
◎外籍家事勞動者 陳素香(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公務機關約聘僱員工~社工員 黃盈豪(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召集人)
◎醫師 張武誼(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
監事)
12:30 午餐
南區~議程表(4月21日 星期一)
09:10~09:30 報 到
09:30~11:00 <勞基法>適用範圍之探討 楊富強 (高雄地方法院庭長)
11:00~11:10 休 息
11:10~12:30 尚未適用勞基法之行業及工作者綜合座談
◎公務機關受雇者 楊富強(高雄地方法院庭長)
◎人民團體 楊秀彥(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
劉惠雯(左營醫院產業工會常務監事)
12:30 午餐
八、交通方式:
◎台北市教師會館~捷運:中正紀念堂站1號出口
公車: 5,38,204,227,235,241,243,244,532,630,706
◎高雄市勞工育樂中心~公車:公車路線: 36、69、71、78、201、202、301、機場幹線
、鹽埕站至紅毛港專線、火車站至鳳鼻頭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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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