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選課方法(教務處版本)

看板NCCU_KS3作者 (殘夢未醒)時間17年前 (2008/08/02 13: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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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97 學年度選課作業說明 3-1 970613 版本 壹、 課表查詢 一、 條件式課程查詢:查詢條件可依學年學期、科目代碼、科目中文名稱、教師姓名、 上課時間、課程類別、授課語言、開課系級、是否收費…等多重條件篩選課程,並可選擇 排序方式,定時更新課程資料且隨時提供課程異動的連結資訊。 二、 追蹤清單的建立:課表查詢結果可直接以購物車方式加入選課追蹤清單,作為正式 選課的參考,省略以往同學為選課所增加的紙筆作業時間,且於選課作業期間,除同學自 行刪除外,追蹤清單內容於選課期間(包含課程查詢前置期間)均完全保留,減少重複查 詢課程資訊的時間。 三、 課程資訊內容:包含科目代碼、科目名稱、教學大綱、選課方式、課程類別、開課 系級、修別、學分、任課教師、星期節次、教室、異動資訊等欄位。並可由科目名稱連結 系所設定內容,了解課程的選課條件;由教學大綱連結課程授課的內容及課程進行方式; 由任課教師連結歷年教學意見調查成績,提供學生作為選課的參考。 貳、 選課作業畫面調整 一、 同學由選課登入畫面,輸入學號及選課密碼進入選課系統。 二、 由選課系統可連結課表查詢作業畫面。本系統有3 個主要頁籤,分別為【追蹤清單 】、【登記清單】及【選課清單】。 三、 選課登記方式有兩種:1.快捷加選:輸入科目代碼(9 碼),直接加入登記清單並可 同時加入追蹤清單中。2.追蹤清單加選:由追蹤清單中勾選欲登記的科目直接加入登記清 單中。 四、 【登記清單】中的科目可由同學自行設定分發優先序,作為選課分發的第一參考條 件。 五、 經必修灌擋或選課分發後選上的課程,可由【選課清單】的頁籤中查詢,並可設定 【本科目不被遞補】欄位,本欄位初始值設定為【是】。 參、 選課作業流程說明 一、 必修灌檔 1. 為簡化學生選課手續,學士班各系「必修灌檔」課程(必修且排課時指定灌檔之課程 ),均由電腦於初選前進行灌檔作業;若因先修科目不及格而遭擋修時,則灌檔課程將會 於加退選後移除,同學可於選課更正前提出允許之申請。 2. 97 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一年級新生必須修習之大學英文(一)課程,由外文中心統一灌 檔。重修生或未曾修習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請依選課程序進行選課。 3. 研究生無必修灌檔課程之處理。 二、 初選(9/17 開學) 初選作業流程改為兩階段登記分發方式,每一階段採3 天登記1 天分發作業時程,以課表 查詢加入追蹤清單後,再行登記至登記清單中。 第一階段作業時間【97/8/26-8/28 登記、8/29 分發】、選課結果查詢【8/30 起】 第二階段作業時間【97/9/02-9/04 登記、9/05 分發】、選課結果查詢【9/09 起】 1. 每一階段接受所有科目之登記及分發,請同學依個人修業需要登記課程,並可由學生 自行設定分發之優先順序。 2. 登記科目數上限為30 科。請依系所設定內容及課程備註欄中註記之限制條件選課,不 符條件者請勿登記。擋修科目或重複修習科目不允許登記(系所灌檔轉檔科目除外)。灌檔 或已轉檔科目可進行退選。不可退選科目如欲退選請開課單位協助。 3. 分發順序:依【學生設定分發優先序+身分別+選課點數】順序分發。教學意見調查 及其他條件之加計選課點數只採計於第一階段初選,以提高選課之公平性。 4. 分發科目數: 通識科目:中文通識及外文通識各一科為限,一般通識科目以三科為限。 體育或軍訓科目各一科為限,如有特殊情形請逕洽體育室或軍訓室協助。 一般科目無科目數的限定。 所有選上學分數不得大於學分上限的1.2 倍。 5. 分發過程中不允許任何衝堂,先分發科目先選上,同時段後分發科目自動落選,落選 科目不能遞補。學生可針對已選上科目設定選上後不被遞補欄位,決定分發科目是否遞補 前一階段已選上之衝堂科目)。 6. 復學生之選課同一般生,應於選課規定時間內辦理,無法如期參加初選者,請直接於 加退選期間辦理選課。 三、 加退選(9/22-9/24)及加退選後退選(9/25)(維持原做法) 1. 本階段接受所有科目的登記、遞補及退選作業,初選階段登記的科目不保留,學生應 重新登記。 2. 每日5:00(加退選第一天除外)、13:00 及17:00 三次執行遞補作業,執行遞補時系統 停止線上登入。 3. 此階段之科目遞補時,同時檢查與已選上科目之時間及科目代碼前六碼相同之衝堂, 並同時依據同學設定科目保留狀況進行遞補。 4. 9/25 開放加退選後的退選,由同學自行確認加退選結果,學生選修總學分數不得逾學 分上限。 5. 9/25 下午5 點系統關閉後,執行「逾學分上限刪選課作業」。 6. 9/25 下午10 點系統開放選課結果查詢。 四、 加簽作業(9/26-10/3)(維持原做法) 1. 加簽單列印:9/26 零時至10/2 下午12 點止,科目開放加簽,在科目遞補名單中且欲 加選科目與已選上科目無衝堂情形,同學可列印系統加簽單。請授課老師簽名同意送開課 單位協助選課。 2. 加簽單收件:9/29 上午9 點至10/3 中午12 點止,開課單位受理加簽單收件作業。 3. 加簽單選課:10/2 至10/3 止。 五、 加退選後系所檢查(10/6) (維持原做法) 開課單位經授課老師同意,對於無法透過選課系統正常選課或不適合修習該課程者,進行 加選或退選處理。 六、 選課確認(10/08-10/15)選課更正(10/16-10/17) 1. 10/08-10/15,註冊組列印「選課確認單」分送系所轉發學生,並作為選課更正之附件 資料,如未及領取選課確認單,亦可以E-mail 之選課結果替代選課確認單。 2. 受理重複修習及擋修科目之加選及允許申請。 3. 依選課辦法規定,辦理選課更正之條件如下: (1) 修習學分不足或情況特殊時,得辦理加選。但加選之科目,應經任課教師、本系(所 ) 及開課系(所)之主管 簽章同意。 (2) 選課錯誤,經查非歸責於學生者。 (3) 選課期間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經專案奉准更正者。 七、 課程棄修(11/24-12/5) 對於修習困難或沒有興趣的課程,可於授課教師同意下辦理棄修,但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肆、 系統檢核功能 一、 衝堂及學分不足 二、 重複修習已及格科目(依據本校學則第16 條規定:重複修習已及格之科目,其學分 及成績均不計;但因轉系,或修讀輔系、雙主修確需重複修習,經系主任認定者,不在此 限。) 三、 當學期重複修習相同科目名稱之科目 四、 先修科目未修習完成而產生擋修之科目 五、 選課條件不符(新增-提醒修習後可能學分不算,但不作移除選課的作業) 伍、 重複修習及擋修處理原則 一、 選課加退選結束前僅作檢覈提醒,不作移除選課紀錄;加退選結束後自動移除,逾 恢 復選課之同學請填寫「允許檔修申請單」或「允許重複修習申請單」到註冊組辦理。 二、 允許申請之受理期間為每學期開學日起至選課更正結束止(971 之受理期間為 9/17-10/17)。系統維護時間為加退選結束後至選課更正結束止(9/26-10/17)。 三、 「加退選後系所檢查」後,註冊組承辦人處理已收取的申請單後,再進行移除選課 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1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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