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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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oraYang (叫我安哥拉揚) 看板: NCCU05_PHILO
標題: 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規定
時間: Fri Aug 12 14:14:20 2005
學生事務處於 2005-08-08 10:45:20 發佈
本校九十四學度第一學期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規定(含申貸流程)
一、申請就學貸款要件:
1、學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家庭年收入所得為中低收入戶之子女,就學貸款利息仍由
政府全額補助(114萬元以下);對於家庭年收入所得逾114萬至120萬元以下之家庭子女將
提供半數利息補助,是否符合該標準,得由學校送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明。
2、未符合前款規定之要件(家庭年收入所得120萬元以上),而家中有二人以上子女就讀
高中以上學校者,其利息應自行負擔(需至台北富邦銀行開戶,按月扣息)。
二、本校學生就學貸款由指定之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其利息利率之計算係依據郵
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計算,指標利率每三個月調整一次,
加碼部分依各承貸銀行逾期放款情形,每年檢討調整一次,由教育部公告之,目前年利率
為3.065%。
1、學生仍在學或畢業未滿一年內,利息由主管機關負擔。
2、畢業滿一年之日起(男生得自服完兵役義務後滿一年)由學生自付利息並償還。
三、具減免身分者申辦就學貸款:凡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者,不得申貸。但享受半公費或
已請領教育補助費者,得申貸減除公費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
四、就學貸款項目:以本校銀行繳費通知單為依據,包括學費、雜費、核准徵收之實習費
、學生平安保險費、住宿費、書籍費(教育部規定之三仟元)、學分費等。
五、對保:申請就學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家長為保證人。如已婚,配偶為保證人;申請
學生為已成年者,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擔任保證人,需檢附其在職證明或扣繳憑單。學生
未滿二十歲,保證人由父母共同行使,其中一方未能出面,可檢附印鑑證明,填具委託書
委託一方辦理。若父母為保證人其年滿七十歲以上者,應另加覓適當成年人作連帶保證人(金額
八十萬);若保證人無法親至銀行辦理對保手續,可向住所所在地法院就保證事項辦理公證
,或向所在地戶政單位申請印鑑證明,再由申請學生持公證書或印鑑證明書及相關文件,
攜往銀行辦理對保手續,其對保費用由學生負擔。九十二學年度起改採每一教育學程第一
次對保時,由申請學生及保證人需簽立「總額度借據」及「撥款通知書」(第一次對保保證人須
親自到銀行,或請以公證方式辦理),本校大學部及研究生借據額度各為八十萬元,請以額
度金額填寫,而後各學期對保時,僅由學生本人檢具銀行規定文件自行前往,簽立新學期
之撥款通知書,經審核文件即對保。台北富邦銀行個人金融北一區就學貸款科電話:(02)
21910089轉201~221,225~226。
六、償還:
1、就學貸款一學期者得以一年計,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餘類推;償還期間的利息
由學生自付,出國留學、定居者,應一次償還。因故退學或就業後未繼續升學者,應於退
學或教育實習期滿或就業後滿一年之日起開始償還,但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學業完成後,
開始清償。
2、繼續在國內升學者,得延至最後學業完成後償還,男生得延至服完義務役(替代役)之
後償還;借款人因休學、轉學、延畢等事故至就學期間延長者,應主動通知銀行並申請延
長。(台北富邦銀行網址:http://www.taipeifubon.com.tw/)。
3、若開始償還貸款之前一年工作平均每月收入未達新台幣二萬元者,可於應繳款日前申請
展延,每次申請延展期限為一年,最多以三年為限。此項申請需檢具稅捐稽徵機關開具之
前一年度收入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向承貸銀行辦理。
七、學生或保證人未依貸款契約償還借款者,由承貸銀行依法追繳,並將資料送請財團法
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已償還者,由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註
銷該紀錄。
八、就學貸款對保需備之相關證件:
1、新生首次申貸或遺失前次撥款通知書者:請準備最近三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二份(申請
人及保證人如不在同一戶請分別準備;一份給銀行,一份給生輔組存查)、申請人及保證
人身分證、印章、學生註冊繳費通知單。(研究生申貸學分費者需先上網填具「暫緩繳納
註冊費用申請單」,一併攜至銀行辦理)。
2、在校學生續辦者:已簽立就學貸款總額度借據且保證人不變者,同學請持前次撥款通知
書之存執聯自己前往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即可,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學生證、最近三
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二份(申請人及保證人如不在同一戶請分別準備;一份給銀行,一份
給生輔組存查)、學生註冊繳費通知單。(研究生等申貸學分費者需先上網填具「暫緩繳
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一併攜至銀行辦理)。
九、學士班就學貸款流程:(含碩、博士班不申貸學分費者)
第一步:
收到註冊繳費通知單,請勿向第一銀行繳費,上本校網頁填具「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
」、並列印
(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SSO/index.jsp),對保前再上台北富邦銀行網
站(http://www.taipeifubon.com.tw/)線上申請,輸入資料並列印至「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
」三份,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對保時間:收到繳費單至註冊截止日。
第二步:
攜帶「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連同台北富邦銀行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
二聯、戶籍謄本、註冊繳費通知單,到生輔組辦理申請就學貸款手續並至出納組繳交未貸
款餘額,再持收據回生輔組完成手續。每一教育學程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者及家中戶籍資
料有變動者才需繳交戶籍謄本。
辦理時間:94年9月6~13日(逾9月13日未繳回單據以延誤註冊規定處罰)
※申辦就學貸款大學部學生必須辦完以上流程,經銀行對保並不表示就能貸到款,需由學
校將申貸者資料送財稅中心進行年度所得審核,若有不符規定者需即時補繳學費。如有疑
問請電洽生輔組諸小姐:(02)29393091轉62221。
十、碩、博士班(含延畢生、選修輔系、在職專班生)申貸學分費者就學貸款流程:
第一步:
收到註冊繳費通知單,請勿向第一銀行繳費,於註冊日期前先上網登記申辦就學貸款相關
資料(上網登記者才有註冊紀錄,不會被列入未註冊名單)
(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SSO/index.jsp)
第二步:
加退選課確定後(資料庫已計算出學分費),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線上申請
(http://www.taipeifubon.com.tw/),輸入資料並列印至「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
再上本校網頁(如第一步所列)列印「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連同相關證件攜至
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不需再向出納組繳交學分費。
第三步:
對保完畢將「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連同台北富邦銀行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
書」第二聯、戶籍謄本、註冊繳費通知單,攜帶到生輔組辦理申請就學貸款手續並至出納
組繳交未貸款餘額,再持收據回生輔組完成手續。PS. 每一教育學程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
者及家中戶籍資料有變動者才需繳交戶籍謄本。
辦理時間:94年9月29~10月4日(逾10月5日未繳回單據以延誤註冊規定處罰)
※ 申辦就學貸款學生必須辦完以上流程,經銀行對保並不表示就能貸到款,需由學校將申
貸者資料送財稅中心進行年度所得審核,若有不符規定者需即時補繳學費。如有疑問請電
洽生輔組諸小姐:(02)29393091轉62221。
十一、同學如上網登錄「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申請就學貸款後,已逾註冊截止日期
,無故在校未完成就學貸款程序(含無故又不申請就學貸款)者,需補繳學費並依學則延
誤註冊規定處罰。
十二、辦理政大智慧卡帳戶自動扣帳者又申辦就學貸款,請事先取消或帳戶內不要存款,
如不注意又被扣帳,需憑收據至生輔組辦理,俟學期末才能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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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31.218
推
218.164.90.225 08/12,
218.164.90.225 08/12
推
59.115.131.218 08/12,
59.115.131.21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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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3.178.88 08/13,
61.223.178.88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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