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震怒] 政大碩士生 菜xx 襲擊我 並將我毆打成똠…

看板NCCU_Herself作者 (Nothing is everlasting)時間18年前 (2006/05/07 21:5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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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PipeDreamer (The Pipe Dreamer) 看板: Hate 標題: [震怒] 政大碩士生 菜xx 襲擊我 並將我毆打成傷 現在想用精神病脫罪 時間: Sat May 6 03:40:20 2006 不好意思 小弟第一次到恨版po文 不清楚版規 聽了版主建議 為避免法律糾紛 以下對加害者 政大碩士生 菜xx 以菜簡稱說明 我會把完整的經過po上來 四月二十九日 傍晚六點 我一人獨自在政大自強九舍的d棟寢室中 當時正在打作業 聽孫燕姿的歌 突然聽到門有開的聲音(我的門有關 但沒鎖) 心想可能是舍顧來收 販賣機意見調查表 (這舍顧怎麼這麼沒禮貌?) 我拿了調查表 回頭打算交給這位"舍顧"(這並非舍顧 而是菜) 我轉過身 接著對方就是一拳揮在我臉上(我不知道是誰 看不清楚) 人連椅子 整個人摔倒在地 菜以他龐大的身軀 壓倒在我身上 往我臉上揮了十幾拳 我都沒有還手 (我從小受的教育 告訴我不能夠訴諸暴力) 我只說 "同學 你不要這樣" "同學 你冷靜一點" 最後只好說 "對不起" 菜又打了四拳 才停止 起身後 對我出言恐嚇 "今天你只是被揍 若你講出去就是死路一條" "學校不會管這種事 我只會被判緩刑或易科罰金 了不起坐幾天牢 出來照樣可以殺你" "記住 我一定會殺死你" 我那時整個人 被打倒在地 根本站不起來 菜要離開時 我要求他 "可以請你幫我叫救護車 或打給教官室嗎" 菜有聽見 他駐足停了一下 接著頭也不回地離開我的寢室 菜畏罪潛逃 逃到他父母身邊 我被教官送進了萬芳醫院急診 在這之前 我只見過兩次菜(後面我會有說明 與菜的兩次相遇) 那時 我才知道 那位毆傷我的人 唸xx所碩二 叫菜xx 這時 教官 與 宿舍xx 對我進行疲勞轟炸 剛開始 的確是 代表菜 表達歉意 但後面的內容很離譜 證實了菜毫無悔意 (我那時 精神不太好 無法見菜 與菜的父母 教官說 會代表菜 與菜的父母 傳話給我 也會將我的話傳給他們) "菜很可憐 菜有精神病 你要原諒菜" "Xxx 你知道 菜受了多少委屈嗎 他受了六年委屈 菜六年來住宿 前四年在台大 後兩年在政大 每天都跟室友 鄰居 吵架" "菜的聽覺很敏感 菜會制止籃球場上的人打球" "菜有精神病 你要有悲憫心" "菜論文寫不出來 壓力很大 悶了一個禮拜 你剛好是那位替罪羔羊" 再來是道德勸說 和 威脅 "xxx 你以為這是你自己一個人的事嗎 這攸關政大的校譽 傳出去多難聽" "你以為人家會同情你喔 我告訴你 人家會怎麼想 人家會想 '為何今天菜要揍你 不揍別人' 認為是你的過錯 你懂嗎" "菜說要殺你只是氣話 你若真的告他 他才真要殺你 聽我的話 不要做筆錄 馬上跟菜和解 我們會保證你的安全" "你不怕菜狗急跳牆嗎 真的拿刀砍你嗎" "xx 我說難聽一點 要比凶狠 你狠得過菜嗎 今天菜敢拿刀砍你 我問你 你敢拿刀砍他嗎" 最後 菜與菜的父母 知道和解無望 透過教官撂下狠話 "我可以拿到精神科證明 只會被判緩刑 甚至無罪 不怕你告" "若不與我和解 你以後的日子會很難過" 我不是不給菜機會和解 但菜與菜的父母 那副張牙舞爪的模樣 永遠烙印在我的心理 雖然體魄上 以一位男孩子來說 我是瘦弱的 我是那種 從小被教育 要懂得應對進退 尊重長輩 的孩子 講好聽 是懂事 聽話 講難聽一點 就是不沾鍋 但心志上 我是如鋼鐵般堅強的 (這點菜大概沒想到 一個人的外表與內在不苻) 只要我認為對的事 我就會堅持到底 今天菜的事件 將我內在的隱藏性格激發出來 菜與菜的父母 本來以為用這種手段 就可以 阻止我 做筆錄 提告訴 公開這件事 但這三件事 我都做了 並非我不怕死 而是 當我遭菜襲擊後 決定讓這件事曝光時 我就已經有了 隨時會遭菜砍殺的心理準備 所以 現在的我 已經是置生死於度外 我不服氣 為何邪惡的人 可以這麼橫行 所以 我絕不會撤回告訴 但由於校方的處理方式 放任一位具攻擊性的精神病患(菜是否有精神病 我不知道 我要求菜的父母給我證明 菜的父母說 "他們會設法拿到") 這樣的處理方式 是正確的嗎 事發時間 是上星期 六傍晚 事發後 菜與菜的父母 "大方"地說自己的兒子有精神病 校方卻沒讓菜強制接受精神治療 據揚教官說 菜本週一 就到學校上課 菜也承認了自己的傷害行為 教官也聽到我陳述菜的恐嚇言詞 我要求菜給我切結書 楊教官卻對家母說"接受切結書 即是接受和解" "恐嚇的部分沒有證據 只是里xx的片面之詞" (我那時遭毆十幾拳 被毆打在地 如何有力量 即使翻出抽屜裡的隨身聽來錄? 再說 若我真的拿出隨身聽 按下錄音 菜還膽敢說那些恐嚇言詞嗎?) 無論如何 菜畢竟承認了傷害的部份 學校既然要讓菜繼續求學 難道不該要求菜立個切結書 給我嗎 或是強制菜接受精神治療 最後我要附上 事發前我跟菜的兩次遭遇 4/27 往前推約一星期 凌晨四點 菜到我寢室敲門 要求我喇叭開小聲一點 (事實上 我開得很小聲 住宿五年來 除菜 外並沒有人抱怨過我的喇叭音量) 但我知道 那時是睡眠時間 我向菜鞠躬兩次 頻說"對不起 我以後在睡眠時間會戴耳機" 4/27 往前推約三至四天 傍晚六點 菜第二度到我寢室敲門 (我的喇叭開得很小聲) 菜用命令式 "不准開喇叭 以後一律戴耳機" 我據理力爭 對菜平心靜氣說 "願不願意 找舍顧 或是值班教官 我們坐下來 好好談一談好嗎 若我真的違反住宿規定 我願意照你所說 以後都戴耳機 好嗎" 菜不講話(拒絕了我) 悻悻然離去 關於喇叭音量部份 此處可略過 {在事發隔天 家母從南部趕上來 (當然她也像我一樣受到教官的疲勞轟炸 要求與菜和解) 家母 雖不至於 馬上答應和解 但想說 菜是台大學士 現在又即將拿到政大的碩士學位 雖然緩刑 易科罰金 不算前科 但畢竟還是紀錄 也考慮過菜是否有精神病 或許菜當時發病 控制不住自己 但家母是心腸軟的人 她坦承只要見菜與菜的父母 看到對方可憐的模樣 將心比心 她馬上就會和解 我遂阻止家母 表示日後還可再見菜與菜的父母 真要和解 不一定要現在} 家母要求我放給她聽 家母說 "這樣會大聲嗎?" "還是菜有幻聽" (我與家母 不是精神科醫師 或臨床心理師 我們沒有資格鑑定蔡是否有精神疾病) 即便今天我的喇叭音量干擾到菜 菜應該找舍監或值班教官 與我談 (我提過 但菜否決了這樣的和平處理方式) 不該用這樣襲擊的方式報復我 關於菜是否有精神病 (我與同學 並非精神科醫師 或臨床心理師 只是就我們觀察來看) 1. 我到菜的所板找到關於菜的文章 上面有政大碩士班同屆同學(至少就知道三位) 公開與他撕破臉 理由是 菜詐騙他們的金錢 菜遊說她們買他操作的基金 結果惡性倒閉 只還母錢 沒有給利息 一位精神病患者 有辦法 詐騙同學金錢嗎? 2. 我與同學逛了 菜的個人網站 看了他的文章 在此不能公佈他的網站 我們認為 那樣具有一定深度的文章 不太像一位精神病患可以寫出來的 我們認為蔡沒有精神病 而是性格上有缺陷 謝謝你們看完了我這篇告白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4.170

05/06 03:40,
5樓來個大意好嗎? 長文看不下去
05/06 03:40

05/06 03:41,
五樓上工了
05/06 03:41

05/06 03:41,
報警了嗎?
05/06 03:41

05/06 03:42,
我應該是四樓
05/06 03:42

05/06 03:43,
sorry ....END
05/06 03:43

05/06 03:43,
太長了...就算失眠也懶的看
05/06 03:43

05/06 03:43,
05/06 03:43

05/06 03:43,
讓法官去決定他是不是好人就好了…
05/06 03:43

05/06 03:43,
Orz
05/06 03:43

05/06 03:43,
告 讓他在檢察官留下紀錄
05/06 03:43

05/06 03:44,
幹 公佈資料啦 媽的 人渣
05/06 03:44

05/06 03:44,
船都已經開到公海了怎麼這篇文章還沒看完呢?
05/06 03:44

05/06 03:43,
告!哪有這回事?精神病可以拿來當理由喔?該關起來治療吧
05/06 03:43

05/06 03:43,
爛人!消失吧!你一定堅持到底!這種人我也遇過!你是對的!
05/06 03:43

05/06 03:44,
對方家長真他媽個機掰 去死好了 幹
05/06 03:44

05/06 03:44,
對付神經病就要用神經病的方法...
05/06 03:44

05/06 03:45,
幹 跟他們拼到底啦
05/06 03:45

05/06 03:45,
幹 告死他 糙
05/06 03:45

05/06 03:45,
他家電話交給鄉民 讓鄉民打到讓他全家變神經病 幹
05/06 03:45

05/06 03:45,
告得好 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人 其他就交給法官跟醫師判斷
05/06 03:45

05/06 03:45,
一定要告的 他今天會用暴力對你 那改天會是誰呢
05/06 03:45

05/06 03:46,
如果今天是台大的學生打人,大家也會如此嗎....
05/06 03:46

05/06 03:46,
幹他媽的 這種人就是沒遇過真正大尾的 才會自以為唱邱!
05/06 03:46

05/06 03:47,
不告太囂張了~給他教訓
05/06 03:47

05/06 03:47,
告吧 順便告哪個教官吧
05/06 03:47

05/06 03:47,
我只想說,我們製程都拿得到HF
05/06 03:47

05/06 03:48,
弄死他 支持你
05/06 03:48

05/06 03:48,
原PO加油。集氣 \( ̄▽ ̄)/
05/06 03:48

05/06 03:48,
告死教官 幹 腦殘
05/06 03:48

05/06 03:48,
上生活法律版問比較有法律面的答案
05/06 03:48

05/06 03:48,
打人就不對!管他是那間學校的 原po去爆蘋果吧
05/06 03:48

05/06 03:48,
不過基本上我比較喜歡用拳頭分勝負~太弱就變強!
05/06 03:48

05/06 03:49,
幹勒 垃圾 找你學校法學院的朋友幫忙
05/06 03:49

05/06 03:49,
先準備個棒球棍什麼的防身用
05/06 03:49

05/06 03:49,
你應該有醫院開出的驗傷單吧
05/06 03:49

05/06 03:49,
身為政大學生,雖然很能同理你的遭遇,但是就最後兩點
05/06 03:49

05/06 03:48,
強烈建議你連校方、教官一起告!
05/06 03:48

05/06 03:50,
隨身攜帶MACE防身 主張正當防衛噴瞎他
05/06 03:50

05/06 03:49,
再弱就變更強! 只要對方空手,那我也願意空手!
05/06 03:49

05/06 03:50,
他有人權,你就沒人權?告死他啦!
05/06 03:50

05/06 03:51,
隨身碟也要帶 教官鬼扯瞎小就錄起來以後舉證方便
05/06 03:51

05/06 03:51,
社會不是只有光明的一面,正當的手段只是教科書
05/06 03:51

05/06 03:53,
你從小的教育根本就是個錯誤~
05/06 03:53

05/06 03:54,
人善被犬欺阿! 不過呢? 這是你的片面之詞
05/06 03:54

05/06 03:55,
在宿舍戴耳機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算沒人也一樣
05/06 03:55

05/06 03:56,
要有公德心,隨時為別人想一想,就能預防問題的發生
05/06 03:56

05/06 03:56,
就算他放到101都聽得到也沒有人有資格貓他好幾拳
05/06 03:56

05/06 03:56,
喇叭或耳機是跟室友可以達成共識的事而不是"絕對"的吧?
05/06 03:56

05/06 03:58,
我是回樓上的,而且通常適當的使用喇吧並不會吵到室友
05/06 03:58

05/06 03:59,
更何況是別寢呢?
05/06 03:59

05/06 04:00,
幫你推一下
05/06 04:00

05/06 04:04,
一句話 告 軟土深堀阿 你不告更會被吃的死死的
05/06 04:04

05/06 04:04,
我看完了耶!!不過我不是五樓的..給個結論!!報警..不要和解
05/06 04:04

05/06 04:08,
幹 這種人一定要告死他阿 馬的
05/06 04:08

05/06 04:20,
幹...給她死..
05/06 04:20

05/06 04:23,
還沒看到貓空有文,這是第一篇文嗎?
05/06 04:23

05/06 04:30,
叫你不要吵到人家咩... 尤其是想當壞人的...
05/06 04:30

05/06 04:33,
這什麼學校教官啊?
05/06 04:33

05/06 04:38,
告他! 之後有教官或任何人再找你 記得一定要錄音存檔
05/06 04:38

05/06 04:39,
幹伊揚的勒..神經病就可以亂打人喔..那乾脆下次趁他動手的
05/06 04:39

05/06 04:39,
時後補他一刀..然後上法庭的時候就說這是自衛防禦..
05/06 04:39

05/06 07:00,
原po真可憐 那傢伙以前大一在宿舍就幹過壞事了
05/06 07:00

05/06 08:05,
精神病喔...加分加很多嘛
05/06 08:05

05/06 08:59,
校方教官和他父母很過分耶
05/06 08:59

05/06 08:59,
補一下...我也不戴耳機的阿= ="
05/06 08:59

05/06 09:20,
幹 我還拿智障手冊加分上台大勒 豪洨可以這樣的喔
05/06 09:20

05/06 10:00,
乾脆跟他和解算了。和解金記得多要點,狠狠拿一筆。
05/06 10:00

05/06 10:00,
菜不是有出書嗎?要他拿出版稅吧。
05/06 10:00

05/06 11:07,
05/06 11:07

05/06 11:11,
05/06 11:11

05/06 11:13,
05/06 11:13

05/06 11:47,
訴諸法律,爭取到底
05/06 11:47

05/06 12:21,
看的很痛苦 快瘋了
05/06 12:21

05/06 13:30,
把那男的講出來 啦 有精神病就可以恐嚇和蓄意殺人喔
05/06 13:30

05/06 15:07,
踏碼的 給他們死吧
05/06 15:07

05/06 16:25,
教官怎麼處理? 軍人就怕官階比他高的...懂了吧...
05/06 16:25

05/06 16:26,
找個官階比他大的定他,或者找軍訓處
05/06 16:26

05/06 17:07,
開喇叭或戴耳機 也不用被人揍吧! (跟他槓到底!)
05/06 17:07
ooni: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6 18:41

05/06 18:45,
找幾個人打爆他不就得了 反正這傢伙得罪的人一定不少
05/06 18:45
khythu: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06 19:29

05/06 21:09,
控告菜 並要求強制送醫 精神與身體賠償 向教育部舉報
05/06 21:09

05/06 22:00,
今天你放過他, 日後他會放過社會上的弱勢族群嗎?
05/06 22:00

05/06 23:25,
--------------------------告--------------------------
05/06 23:25

05/06 23:32,
不要姑息他!
05/06 23:32

05/06 23:56,
d41kw 牠嗎?
05/06 23:56
huang050:轉錄至看板 NCCU_Strive 05/07 00:17

05/07 01:00,
襙 打死牠算了 姑息這種人才是政大之恥
05/07 01:00
Division:轉錄至看板 NCCU_BasketB 05/07 02: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4.181

05/07 21:56, , 1F
大家快幫忙轉出去,我看到真是傻住。
05/07 21:56, 1F

05/08 00:14, , 2F
之前交大還清大有個博士班學生 在宿誰不是砍傷室友? 厚
05/08 00:14, 2F

05/08 00:15, , 3F
真恐怖
05/08 00:15, 3F
文章代碼(AID): #14NVnLpY (NCCU_Her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