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法律系、法科所誠徵碩士級兼任助理各一名
法律系、法科所誠徵碩士級兼任助理各一名
一、工作內容:
(一)執行法科所及法律系之追蹤評鑑專案
(二)系所評鑑相關資訊收集及撰寫
(三)辦理計畫活動、一般行政事務。
二、工作時間:
自98年9月起至12月31日止,共四個月。
三、薪資與工作時數:
依本校碩士級工讀薪資標準每小時150元計算。每月50小時,可彈性調整。
四、應徵條件:
(一)以本校法律相關科系之研究生,熟悉法律系或法科所事務為佳。
(二)熟諳電腦office軟體(word, excel, powerpoint等),
須具備基本文書處理、上網、資料收集能力,善於撰寫報告。
(三)對法律系及法科所未來之願景有理想與熱忱者。
五、應徵名額:
法律系1名、法科所1名,共兩名。
六、應徵日期及方式:
即日起至9月20日止,請於週一~週五上班時間,
至法學院辦公室(綜合院館北棟15樓)填寫應徵工讀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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