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2 王千維 民法債編各論 期中考

看板NCCU_Exam作者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時間7年前 (2017/04/25 23:05),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性質:104級法學學程 課程範圍:買賣(考到特種買賣之前((不含)) 開課教師:王千維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4/20 考試時限(Mins):1小時50分 附註:可使用法典 試題本文: 1. 甲向居於屏東的乙訂購1隻名叫Mini的黃金鼠,價金新台幣120元,甲之住所遠在台北,雖 乙不負擔運送之義務,惟乙承諾甲將委託其在屏東科大擔任助教的朋友丙,利用丙赴北部 出差之機會,順道將Mini黃金鼠攜至台北甲之住所交付予甲。甲乙雙方約定,甲於收受 Mini黃金鼠後,當場付款予丙即可。4月20日清晨,丙按先前之計畫,驅車前往台北出差, 同時接受乙之託付,載運Mini黃金鼠至甲之住所。不料,車行至高速公路後龍路段,因丙 之疏失超車不慎,因此發生重大車禍,以致不僅丙身負重傷,Mini黃金鼠亦在此次車禍中 不幸喪生,惟Mini黃金鼠在路途中所產下之2隻小黃金鼠卻僥倖存活。噩耗傳來,甲於是積 極爭取對於該2隻小黃金鼠之權利。 試問:此時甲與丙;丙與乙;乙與甲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 2. 甲向乙所開設的文具店訂購一款由丙公司所製造型號為A-032之彩繪面具,價金新台幣600 元。甲乙雙方約定,於該款面具到貨時,乙隨即以電話通知甲前來乙處付款取貨。該款面 具之材質有導致消費者臉部產生過敏症狀之可能性,乙明知有此等可能性,卻故意不告知 甲。 於4月10日甲乃接獲乙之通知,至乙處受領其所訂購之面具並支付價金。隔日,甲隨即穿戴 該面具參加學校所舉辦的化妝舞會。不料於舞會結束後,甲發現其臉部皮膚奇癢難耐並有 脫皮之現象,以致共支出醫藥費新台幣1000元,方才痊癒。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57.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CU_Exam/M.1493132709.A.A9B.html ※ 編輯: ybz612 (140.119.157.87), 04/26/2017 00:16:32
文章代碼(AID): #1O_sMbgR (NCCU_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