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02 殷乃平 金融法規 期末考
課程名稱:金融法規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銀行法等
開課教師:殷乃平教授
開課學院:商學院
開課系級:金融三
考試日期(年月日):101年6月19日
考試時限(Mins):180分鐘
附註:每人可得一份銀行法全部條文作為參考,與題目卷同時發下
試題本文:
一、請敘述銀行法規中對銀行資本的要求,以及銀行資本不足時的相關規定,並評論
其矛盾之處。
二、銀行法規中規定非銀行不得吸收存款。試述其規定內容,以及與金融自由化的現
代潮流有何牴觸。
三、銀行法32條及33條相關的條文中,為何要對關係人授信加以限制?這些規定有何
不足?
四、我國中央銀行對外宣稱台灣的外匯市場已經自由化了,試從金融法規的角度來評
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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