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992 何賴傑老師 刑訴期末考

看板NCCU_Exam作者 (面對大海的進行式)時間13年前 (2011/06/20 22:0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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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何賴傑 老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三 考試日期(年月日):100/06/20 考試時限(Mins):120分鐘 試題本文: 刑事訴訟法期末考題 (一) 某夜,在十字路口有人被撞死。刑事偵查員A透過里辦公室所裝設之路邊監視錄 影帶,發現可疑機車在犯罪現場出現,A依該車牌號碼發現機車主人正是甲。A趕到甲住 處附近,要求查看甲車,勘查結果,發現車子旁有擦撞痕跡。經刑事警察局鑑識人員化驗 結果,有死者的毛髮,刑事警察局提出鑑驗報告交與檢察官S。檢察官S也到犯罪現場履勘 並記明筆錄。S認甲有逃亡之虞,即簽發拘票,A將甲拘提到警局。時值深夜,A認本案恐有 共犯在逃,情況急迫,即與甲聊天要甲說出共犯,雖未製作筆錄,但有錄音。甲承認係自 己一人所做,並未有他人參加。其後,A才開始訊問甲,有踐行權利告知義務,自己一人 製作筆錄,未經甲同意夜間訊問,且亦未錄音。甲還是承認一人所為。第二天,A以電話 通知現場發現火災死者之乙到警局製作筆錄。乙表示當時天色昏暗,看不清楚肇事車子車 型與顏色。A告訴乙,甲車外殼有死者毛髮,且甲也承認撞死人。乙因而指認甲車並記明 筆錄。其後,檢察官S偵訊甲,並傳喚乙到庭作證並指證甲車,甲亦在場,對乙證詞表示 無意見。S起訴甲。法院調查證據時,辯護人聲請傳喚乙,乙卻早被公司派往上海工作而 無法返台。最後,法院基於警員A現場勘察報告、A詢問甲之錄音、甲於警方及檢方之自白 、乙於警方及檢方之指證筆錄、檢察官履勘犯罪現場之勘驗筆錄、從監視錄影帶翻拍之照 片,判甲有罪。試問法官判決採證之合法性。(60%) (二) 檢察官起訴甲殺人罪。準備程序,檢察官表示不聲請傳喚證人。辯護人表示證人X 是檢察官起訴證據中最重要之人證,檢察官不能不聲請傳喚。法官表示若兩造皆不聲請傳 喚,即由法官依職權傳喚,兩造皆表示無意見。此外,兩造皆表示不聲請調查其他人證, 審判期日,審判長對甲為第95條權利告知後,甲忽然向法官表示願意承認犯罪。審判長向 甲表示,自白要等到證據調查最後才能調查,此時甲不能自白。要自白等到那時再自白。 另外,辯護人聲請傳喚移居國外之證人Y。檢察官以將造成訴訟拖延,表示反對。審判長以 證人Y是甲已離婚的妻子,只是要出庭作證甲品行端正,不可能殺人,該待證事項與殺人 罪無直接關連,因而以不必要調查而當庭裁示駁回辯護人聲請。證人X到庭,先由審判長 訊問,辯護人也表示要詰問,審判長同意後,即由辯護人詰問。辯護人一再以誘導詰問方 式詰問X,檢察官一再異議,審判長以辯護人是反詰問,可以誘導詰問而駁回檢察官異議 。辯護人聲請傳喚的證人Z也到庭,辯護人一再誘導詰問,檢察官並未異議,且表示不聲 請反詰問。言詞辯護終結前,審判長曉諭甲是否要自白,甲表示不必了,最後也沒有自白 。法官判甲有罪,採信X證言,但認為Z證言受到誘導詰問,不足採信。試問該等程序之合 法性。(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6.134

06/20 23:18, , 1F
好快 你是不用考其他科嗎
06/20 23:1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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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推不下
06/21 15:2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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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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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1:37, , 4F
純推原PO正妹
06/22 01:37, 4F
文章代碼(AID): #1D_rEQef (NCCU_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