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981 孫迺翊教授 行政法期中考
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孫迺翊教授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11/17
考試時限(Mins):120分鐘
試題本文:
一.(30%)
商業登記法第2條規定:[(第一項)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
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第二項)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必要時得報經經濟部核定,將
本法部分業務委任或委辦區,鄉(鎮,市)公所或委託直轄市,縣(市)之商業會辦理~]試依上述
規定說明
(一)何謂行政主體?何謂行政機關?上述條文中何為行政主體,何為行政機關?
(二)何謂管轄法定原則?上開規定涉及哪幾種例外情形?
(三)上開條文所稱之"核定"意義為何?與"備查"有何不同?
註:各縣市商業會是由該縣市之各種各類商業同業公會組成,例如出版社,西餐,西服,汽車商
,金銀珠寶商,建築開發商......等等同業公會組成商業會~
二.(20%)
試依下列條文分析各種委員會屬於獨任制,合議制,或混合制機關?
(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1條:本會置委員九人,任期三年,任滿得連任~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特認,綜理會務;一人
為副主委委員,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
十三職等,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委員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本會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第12條:本會委員之任用,應具有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等相關學識及經驗~
第13條:本會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並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第14條:本會委員會議權如左:
一.關於公平交易政策之審議~二.關於公平交易行政計畫方案之審議,考核~
三.關於執行公平交易法之公告案,許可案,處分案之審核~四.關於公平交易法規之
審議。......
第15條:本會每周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僑務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2條:僑務委員會置委員長一人,特任;副委員長二人或三人,職位比照第十四職等;委員九十
人至一百八十人,任期三年,為無給職......
第3條:僑務委員會每年舉辦會議一次,以委員長為主席......
第4條: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綜理職務,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4條: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本會置委員九
人至十三人,由行政院遴聘之,聘期三年,為無給職。......
第15條:本會委員會職權如下:
一.關於農業政策之審議事項。二.關於農業發展計畫,方案之審議,考核事項。
三.關於農業法規之審議事項。......
第16條:本會每月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三.高雄縣傳出戴奧辛毒鴨事件,揭發該事件的台南社區大學指出,高雄縣大寮鄉有七處農池
遭人傾倒有含戴奧辛之爐渣汙染水源土地,而附近尚有農家養鴨,種植農作物,環保署於2006
年即接獲檢舉,直到2009年10月才進行採樣,最近檢驗結果,發現鴨隻體內戴奧辛含量超出標
準值數倍,緊急將九千隻鴨全數撲殺。
(一)汙染地附近農民認為此一事件言種影響其健康與生計,得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請求
衛生署立即命傾倒爐渣的廠商停工並清理其所傾倒的爐渣?(20%)
(二)由於環保署無法確定是否仍有未查到的毒鴨事件,乃會同衛生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命
令所有賣場及零售市場停止販賣鴨肉,所有存貨均應銷毀~大賣場嘉樂福認為他們所販賣之鴨
肉均有來源及檢驗證明,不服衛生署與環保署禁售銷毀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請依下列食品
衛生法規說明衛生署有無"判斷餘地","裁量空間"存在(20%),並判斷衛生署之處分是否合法?
廢棄物清理法
第1條:為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第40條:事業於貯存,輕或處理事業廢棄物,危害人民健康或農,漁業時,主管機關應立即命其
改善,並採取緊急措施~必要時,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11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
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第29條:(I)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包裝或食品用洗潔劑,經依第二十四條規定抽查
或檢驗者,由當地主管機關依抽查或檢驗結果為下列之處分:
一.有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沒收銷毀。
(II)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應予沒收之物品,應先命製造,販賣或輸入者立即公開停止
使用或食用,並予回收,銷毀。
衛生署發布食品中戴奧辛處理辦法
二.食品中戴奧辛含量超過表列數值時,衛生主管機關應認定其屬於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
第三款所稱"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不得參閱法典,請以橫式格式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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