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972 王海南老師 身分法期末考
課程名稱:身分法
課程性質:相對必修
課程範圍:繼承編
開課教師:王海南教授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06/17
考試時限(Mins):110mins
試題本文:
一、試述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意義及其法律性質。(33分)
二、民法繼承編立法者近年在保護繼承人權益方面,有哪些修法努力?
對交易秩序的影響如何?請扼要論述。(34分)
三、甲男乙女依法結婚,育有二子丙、丁。丙與戊結婚後,生有A子;丁
則與己結婚,共同育有B、C二子。A身為長孫,課業表現傑出深受
甲喜愛,故在A大學畢業後,甲贈與A子120萬以供其出國唸書。甲
在B創業時致贈30萬。某日,由丙駕駛,載甲、丁共同出外暢談男人
間的話題,途中不幸發生車禍,甲與丁當場同時死亡,丙則深受重傷
。甲死亡時留有財產690萬。請問,關於甲之財產應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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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5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