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961 陳志輝老師 刑法分則
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群修
開課教師:陳志輝 老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8/01/23
考試時限(Mins):100分鐘左右
試題本文:
一、請『繪出』犯罪競合之判斷體系(30%)
二、甲持槍入乙宅尋仇,見乙與朋友丙正在聊天,不顧丙在場,逕向乙頭部開槍,
可惜槍法失準未中,丙隨即將椅子扔向甲作為反擊,甲於是也向丙心臟部位開
槍,然亦未射中。甲開第三槍終於射中乙之肩膀,乙佯裝中彈倒地,第四槍僅
命中丙大腿後,甲揚長而去。乙、丙經送醫急救後被救回一命。試問甲之刑責。
(35%)
三、甲競選地方民意代表,為求勝選,登門拜訪某選舉樁腳乙,懇請乙支持並答應
給付新台幣50萬元作為報酬,請求為其選舉買票。之後,交付給乙70萬元,投票
日前夕,乙攜帶現金若干,乙每票500元,向該區30位選民進行買票,約定投票
時支持甲,經其中數位選民舉發被警方人贓俱獲。請問甲、乙之刑責如何。
(請僅就普通刑法之刑責論處即可)(35%)
四、加分題
請附理由說明:『麵包大亨』麵包店開立給顧客之30元折價券(憑卷折抵消費)
是否屬刑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所稱之『其他有價證券』
(可參閱一般未註記之小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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