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學會組織章程條文修訂紀錄置底

看板NCCU_Arab作者 (複眼底下的蒼蠅)時間20年前 (2004/07/15 11: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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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條文 原條文 理 由 備註 第七條 第十六條 整理為第二章所屬條文 第八條 第七條 同上 第八條 (一)明定系費金額產生方式 增列 第一、二款 無 (二)於大會中說明 第八條 第八條 1. 本學會每學期向會員收取一 刪除原條文, 次系費,造成每學年各年級 增列文字。 各班總務催收系費之不便。 (民國93年2 2. 每學年繳納系費之情況,有 月23日修訂) 越高年級繳交率越低的趨勢, 已嚴重影響學會預算之編列 及支出。 第三章 無 明定彙整 增列文字 第九條 第八條 整理為第三章所屬條文 第十條 第九條 同上 第十一條 第十四條 同上 第十二條 第十五條 同上(第一句為增列) 第四章 第一節 無 明定彙整 增列文字 第十三條 無 明定系代職責 第十四條 第十條 整理為第四章所屬條文 第十五條 第十一條 同上 第十六條 第十二條 同上 第十七條 第十三條 同上 第十八條 無 明定幹事會對大會之職責 增列 第五章 無 明定彙整 增列文字 第十九條 第十七條 整理為第五章所屬條文 第二十條 第十八條 同上 第二十一條 第十九條 同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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