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選委會緊急命令
> > 嚴格捍衛法規,恪守法規所蘊含的精神,因為他是立法機關的領導人呀!
> > 結果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他在鑽法律漏洞,帶頭藐視他應該尊重的法規。
> 我認為此並非鑽法律漏洞
> 因為在本質上他是合法的
完全顛倒
這件事本質上是違法的
但事實上因為法條的漏洞而合法
什麼叫做本質上合不合法?
意思就是 這樣做是否違反了當初的立法目的與法精神
如果當初立法表示 可以同時參選校代及會長
你今天的行為才是本質上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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