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資訊] 93學年度後入學之心理系新生畢業學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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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退學標準以及必修課程學分. 因近年來制度有許多變動,例如新生必需選修書院課程等,但本人已非大學部學生. 無法因時制宜調整內容,歡迎有心人回文修正. 詳細學分標準仍以教務處以及系所頒布為準,請新生特別注意。. 畢業學分:136學分. 系訂必修(50學分):以目前課程排定必修至大四前可完全修完. 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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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分:136學分. 系訂必修(52學分):以目前課程排定必修至大四前可完全修完. 詳細科目見備註一. 共同必修(28學分):國文通識(至少需4~6學分). 英文通識(至少需4~6學分). 人文通識(至少需4~12學分). 社會通識(至少需4~12學分). 自然通識(至少需4~12學分). 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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