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1002 期初大會會議記錄

看板NCCULawClub作者 (貓咪貓咪)時間13年前 (2012/03/26 01:19),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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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學年第2 學期 法律系學會 會員代表大會期初大會 會議地點:綜合270103教室 會議時間:民國101年3月29日下午12時10分 會議主席:系代表 法律三乙 林誼勳 與會人員:各班代、總務、監察委員、幹事會代表、系隊代表、法律系學會會員 與會人數:21 人 議程: 一、 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 二、 幹事會預算 三、 會務報告 四、 臨時動議 會議記錄: 一、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 [註1]打星號者需有三分之二才能通過 [註2]代表權人:20人 一般決議:10人 特別決議:14人 1. 男子籃球代表隊:總支出 7,000元 提問:單一賽事報名的費用,上學期的費用比較? 每年價格公定,場地費、裁判費、記錄台 贊成:18人 反對:2人 通過。 2. 女子籃球代表隊:總支出 9,600元 [註3]投票權人增加為21名 提問:大法盃報名費的部分? 報名費不是本校自訂,球隊決定參加,若有自籌款部分的話,會跟進 [註4]分成兩部份投票表決,因其一為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大法盃 贊成:17人 反對:4人 通過。 一般決議:總支出 贊成:18人 反對:3人 通過。 3. 羽球代表隊:總支出 9,320元 贊成:20人 反對:1人 通過。 4. 棒球代表隊:總支出 12,006元 贊成:17人 反對:4人 通過。 5. 桌球代表隊:總支出 4,300元 贊成:20人 反對:1人 通過。 6. 辯論代表隊:總支出 5,500元 贊成:20人 反對:1人 通過。 7. 足球代表隊:總支出 480元 贊成:20人 反對:1人 通過。 8. 男排代表隊:總支出 5,300元 贊成:21人 反對:0人 通過。 9. 女排代表隊:總支出3,450元 贊成:20人 反對:1人 通過。 結餘: 1001 系隊管理委員會結餘:165,351元 1002 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56,956元 提問:今年撥了多少經費給系隊管委會? 總共會撥初系學會當年收入的1/2 14萬2000元 列出系對管委會一年的支出與收入? 上學期系隊管理委員會支出了62,000元 上下學期系隊管理委員會共支出了117,000元 二、 幹事會報告 收入支出 1001結餘:204,784元 1. 系代支出:總支出 7,000元 贊成:16人 反對:5人 通過。 2. 各股支出:總支出 3,500元 贊成:20人 反對:1人 通過。 3. 學期活動: (1) 系友講座:總支出 22,950元 提問:場地部分?→目前尚無法借5月的場地 是否考慮演講廳?→同上理由 宣傳部分是否詢問過系辦?→可印大海報,數量。 先使用系上資源,再考慮系外。 拉贊?→要先與系上討論。 贊成:17人 反對:4人 通過。 (2) 法律系卡拉OK大賽:總支出 7,992元(經修正) 提問:四維堂場地費1,500元?→修正應是場地500元、空調500元 [註5] 修正預算,場地費為1,000元。 表演的形式?→尚未決定 表演費注意自籌款問題。 贊成:19人 反對:2人 通過。 (3) 啦啦隊比賽:總支出 136,900元 自籌款預計一人收300元 提問:道具的細項是穿在身上or場佈?→整個場佈,穿在身上是服裝費 運費部分?→以去年與前年的價格估計,服裝、大鼓由服裝公司運送 有無申請贊助?→會 請列出申請之贊助。 贊成:18人 反對:3人 通過。 (4) 法律之夜:總支出 29,546元 提問:拉贊部分為何沒有寫上?因為是採用單一項節目專款專用部分,且屬法律之夜部分 ,所以並未寫上 之後需包括細項。 視聽服務團時間?更改應是10~12點的收費,並非中午時段 原表決:贊成:18人 反對:3人 通過。 [註6] 法律之夜美宣費用修正自5,594元到5,502元 美宣費修正了甚麼?→海報價格自195元到103元 [註7] 法律之夜總金額修正自29,638元到29,546元 贊成:16人 反對:5人 通過。 總損益部分之討論:[已修正] 1002 總收入:204,784元 1002 總支出:207,888元 1002 淨利(損):-3,104元 提問:本學期結束後之負債問題?是否活動需作調節?→期初大會會高開預算,以保持活 動的彈性。(法研營與系學會分帳/合帳→臨時動議) 贊成:16人 反對:5人 通過。 三、會務報告/臨時動議: 提出議題:系學會與法研營分合帳問題。 系隊管委會存續問題。 爭點: 1. 法研營活動屬性是否歸屬於系學會之活動,取得平衡與明確定義? 2. 是否可能以部分回流方式進行? 3. 是否先修正預決算、控管金錢使用部分? 4. 填補金額部分質疑。 5. 包種茶節與法研營的性質比較討論。 6. 迎新宿營與法研營的性質比較討論。 7. 收支平衡的後續問題。 8. 系學會會費收入不穩定,學會活動規模,兼具開源與節流。 9. 應將二者分帳或合帳? 結論: 將於學期中提出期中大會,討論系學會與法研營分合帳與系隊管委會問題。 並將章程、提案等等資訊作出完整準備。 尚未提案表決。 記錄整理:法律系學會 秘書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74.248 ※ 編輯: susan0229 來自: 111.248.174.248 (03/26 01:22)

03/27 02:22, , 1F
推 辛苦了
03/27 02:22, 1F

03/27 02:23, , 2F
麻煩修改一下合帳部分尚未提案表決
03/27 02:23, 2F

03/29 11:11, , 3F
Good!
03/29 11:11, 3F
※ 編輯: susan0229 來自: 111.248.175.16 (04/1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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