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勞保加保年齡延長
【中央日報 王鵬捷.臺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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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將有重大修正,勞委會昨日表示,未來勞工保險條例的修正方向將擴大與放寬,
並且擬將加保年齡由六十歲延長至六十五歲,一旦勞保強制加保年齡延長為六十五歲,勞
基法強制退休年齡也將配合修法延長為六十五歲,對國內勞動人口結構將產生重大影響。
勞委會並將大幅放寬勞保給付規定,包括勞保給付請求權時效由二年延長為五年;傷病給
付由第四天起請領,放寬為第三天起發給,有助保障勞工請領勞保給付權益。另外,四人
以下企業也將修法,強制加保。
現行勞工強制加保年齡上限是六十歲,一旦提高到六十五歲之後,意味雇主對聘僱六十歲
以上高齡勞工負有加保責任;此外,勞基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雇主強制勞工退休年齡是六十
歲,也將配合修法延長為六十五歲,保障高齡勞工勞動條件。
勞委會強調,一周內將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送行政院,一個半月內送立法院審議。
(吳政峰.臺北訊)勞工保險將有重大修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李應元昨日在立法院
表示,未來勞工保險條例的修正方向將擴大與放寬,並且擬將加保年齡由六十歲,上修延
長至六十五歲;同時對於僱用員工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之員工,納入「強制保險」,以保
障勞工權益。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昨日審查「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李應
元解釋修法源由,他強調,國人平均壽命超過七十五歲,勞動人口年齡也有延後趨勢,為
了促進勞動人力資源運用,保障高齡勞工工作及生活安全,應將勞保強制加保年齡提高為
六十五歲,與公保退休年齡同步。
李應元表示,政府未來擬加強勞工保險的範圍,將勞保強制加保年齡由六十歲,延長至六
十五歲;而由於勞保強制加保年齡延長為六十五歲,勞基法的強制退休年齡也將配合修法
,延長為六十五歲。
李應元指出,勞工保險也將大幅放寬傷病給付等待期規定,將原本給付費用由不能工作的
第四日起,修正為第三日。
勞保給付請求權時效由二年延長為五年;對於雇用員工四人以下事業單位或機構所僱之勞
工,納入強制加保。
為了減輕勞工經濟負擔與擴大對勞工的保障,修正草案規定,欠費徵收滯納金比率由百分
之零點二降低為百分之零點一,上限由應納費額的一倍修正為百分之三十。
李應元也說,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在一周內會送交行政院審議,並擬在一個半月內送立
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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