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國際勞工組織指台灣不能加入海事勞工公約
【中央社 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二十三日專電】
國際勞工組織(ILO)今天通過劃時代的「海事勞工公約」,台灣雖為世界第十大航運國,
卻面臨了不能成為公約締約國,未來將航運可能受到限制的嚴厲挑戰。
ILO今天在第九十四次國際勞工會議(海事)中,以三百一十四對零票,一致通過被譽為「
海員權利法案」的海事勞工公約。ILO標準處處長多姆比雅-亨利在記者會明確表示,根據
聯合國(新聞、網站)規定,ILO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不能成為公約締約國。
公約主要執行條款內容為,公約締約國須對所該國船隻發出「證書」及「申報書」,證明
船隻符合公約的規範,但非公約國則無權發出證書及申報書。
因此,未來懸掛中華民國國旗的船隻在進入締約國的港口後,將因沒有證書及申報書,必
須接受港口當局的檢查,勢必造成很大的不便,甚至可能影響航運作業與成本。停靠非締
約國家的港口則不受此限制。
同樣的,由於台灣不是締約國,對於停靠港口的外國船隻無權檢查是否符合公約規定的條
件。
對於台灣很明顯是因為政治因素無法參與海事勞工公約,並可能遭到不平等待遇,多姆比
雅-亨利仍強調,台灣不能加入公約。
根據聯合國統計,台灣擁有五百三十一艘商船,總噸位兩千三百三十萬噸,為世界第十大
航運國。五百三十一艘中,有四百一十九艘懸掛外國旗,以巴拿馬的兩百八十九艘最多,
其次是賴比瑞亞的五十四艘,懸掛中華民國國旗的只有一百一十二艘。
專家指出,這一百一十二艘懸掛中華民國國旗的台灣商船可能受到立即影響。而懸掛外國
旗船隻的情況則將視登記國是否成為公約締約國;換而言之,也是處於被動地位。
權宜旗措施一直是國際航運界的關切所在,特別是這些國家是否有發出權威、具有公信力
證書的能力,更受到懷疑。但多姆比雅-亨利則不認同這種看法,她說,賴比瑞亞、巴拿
馬、巴哈馬等國都承諾將遵循公約規定。
海事勞工公約的首要目標在提升全球一百二十萬名海員的權利,其中包括就業條件、工作
與休息時數、設施、娛樂設備、食物、健康保護、醫療照顧、福利及社會安全保護等。
根據公約,船主將承擔遵循公約規定的責任,船長則負責實施及保存所有資料,而各船隻
的旗幟國將檢討船主提出的計畫,並查驗、證明一切符合規定。
ILO表示,這個嚴格執行措施將給無視公約存在的船主很大的壓力。代表船員的會議副主
席歐瑞爾表示,未來港口當局對於沒有證書及申報書船隻一定會較嚴格檢查。
公約適用於超過五百噸、從事國際或外國港口間航行的船隻。未來有百分之三十的ILO會
員國、其船隻超過三分之一全球總噸位,公約就正式生效。歐瑞爾表示,大約須要五年時
間,公約就會生效。
據了解,台灣對公約訂定極為重視,相關工會代表也曾專程到日內瓦觀察會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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