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簡章及徵選規

看板NCCU98_AD作者 (熇)時間12年前 (2011/10/14 1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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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簡章及徵選規定 1.活動說明    大朋友、小朋友照過來!滿身創作細胞已經壓抑不住,想報名超偶、   星光幫又忙得排不出行程?行政院環保署為使民眾深入瞭解「清淨家園   5S運動」,現正舉辦讓創意飛翔的「饒舌歌創作大賽」,只要你運用創   意腦袋+音樂細胞,將「清淨家園5S運動」要旨編成朗朗上口的饒舌歌   ,將檔案上傳至活動網站,或將光碟寄至活動小組:新北市板橋區民族   路85號8樓「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活動小組」收,有機會獲得第一   名五萬元、第二名三萬元、第三名兩萬元,四到十名各得一萬元的豐富   大獎!還猶豫什麼?快拿起麥克風放開歌喉,下一個周杰倫、徐佳瑩就   是你啦! 2.參賽資格    個人或團體,只要目前無唱片合約,對饒舌歌或順口溜有興趣的中華   民國國籍民眾均可  報名參賽,每組限投稿一則。創作內容需表達「   清淨家園5S運動」精神主軸,達到加強宣  導「清淨家園5S」運動的   效果,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媒體曝光露出,讓全國都認識你哦! 3.創作規範   1.請依「清淨家園5S運動」內容創作饒舌歌,也可以順口溜形式呈現(    相關知識,請參閱   www.ecolife-5s.com網站「5S是什麼?」單    元)   2.檔案格式限mp3,檔案大小需小於(含)5mb   3.須以中文為主,不限混搭台語、客語或任何外語   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署得逕行取消獲獎資格,如已領取獎項者並追    回獎項:    a.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b.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c.曾於公開徵件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     d.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4.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23:59為止(以報名完成時間為準,為避免   活動倒數日前網路流量塞車,請參賽者僅量提前投稿) 5.參賽方式    每組限投稿一則,投稿請依下列方式二選一: 方式一、上傳檔案   1.即日起至本活動網站:www.ecolife-5s.com   2.上傳:進入「清淨家園5S饒舌歌徵選大賽」頁面,選取您所錄製的mp3    檔,點擊「上傳」按鍵   3.填詞:於「歌詞」欄位輸入您所創作的歌詞   4.送出:完成後,輸入您的正確聯繫資料,並點擊「送出」按鍵 方式二、寄送光碟   1.即日起至本活動網站:www.ecolife-5s.com   2.下載報名表:進入「清淨家園5S饒舌歌徵選大賽」頁面下載報名表,    打字或列印填寫   3.燒錄光碟:作品限mp3格式,每一檔案燒成一張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    歌曲名稱;歌詞填寫於附表二「歌詞內容」,將檔案光碟,與紙本    活動報名表、歌詞內容、切結書、著作權利移轉同意書裝於同一份    信封   4.寄至活動小組:請於信封上貼上附表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淨家    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檢視表」,掛號寄至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    族路58號8樓「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活動小組 收(投稿    日以郵戳為憑) 6.評分標準   1. 創意:25%   1-1.詞曲內容吸引力 15%   1-2.獨特性 10%   2. 歌曲完整度:25%   2-1.歌詞流暢度 10%   2-2.樂曲流暢度 10%   2-3.完整包含主歌、副歌 5%   3. 表達「清淨家園5S運動」精神:30%   3-1.詞曲內容是否突顯5S運動主題 20%   3-2.歌詞內容表達5S運動之完整性 10%   4. 表現方式:20%   4-1.音色 10%   4-2.演唱技巧 10% 7.獎項   第一名:獎狀一紙,禮券50,000元   第二名:獎狀一紙,禮券30,000元   第三名:獎狀一紙,禮券20,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每人禮券10,000元 8.比賽方式  (一)參賽   1. 有意參賽者,請依前述報名規則辦理。   2. 活動評審團,將於活動截止後依據投稿作品審查,並以電話通知得     獎者參加頒獎。   3. 本活動採錄取10名、備取5名方式,錄取人無法出席頒獎典禮,將失     去得獎資格,由備取名單遞補。  (二)頒獎典禮   1. 十組得獎者或團體須出席頒獎典禮,典禮場地、時間將於10月公布     於活動網站,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個別通知得獎,前三名須於典禮     上現場表演其得獎作品(可自行演唱或請他人代唱),典禮會場備     有音響、喇叭,如需電腦等特殊播放設備,請表演者自行攜帶。   2. 得獎者或團體,代表人須於決賽當日攜帶身分證核對資料,若身分     不符即取消獲獎資格。 9.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或團體若須於典禮會場架設硬體或軟體,須於典禮前事先取     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典禮會場有干擾其它典禮進行情事,     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名得獎者或團體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二)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它任何主辦     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比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     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三)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賽,且無簽屬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     發行合約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     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    繳回獎金及獎品,     由獲獎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四)參加徵選作品如以寄件方式,須以掛號寄送並自行負擔寄件之郵資,     且參加徵選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惟因郵寄遺失、郵資不     足、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參加作品遺失或損壞者,主辦單位不承擔     任何責任。 (五)若入圍得獎者或團體私下將設計作品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     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六)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有,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     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     、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均不另致酬。此外保     有對於得獎作品之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七)所送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八)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     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5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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