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星共推經濟合作協議

看板NCCU08_GID作者 (丹尼爾)時間14年前 (2010/08/05 11: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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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星共推經濟合作協議 中央社 2010/8/5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李佳霏新加坡-台北5日電)駐新加坡代表處及新加坡駐台北代表 處今天發表聯合新聞稿,雙方同意在WTO架構下,探討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這是繼ECFA 後,台灣參與區域經貿整合重要一步。 在聯合新聞稿中,台灣將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下的全名「台灣、澎湖、金門、馬祖 個別關稅領域(簡稱中華台北)」與新加坡推動經濟合作協議的簽署,該名稱是2002年民 進黨執政時,台灣加入WTO所採用的名稱,這也是當時朝野獲得共識的名稱。 外交人士指出,WTO明文規定其會員享有與該組織其他會員簽署符合WTO規範貿易協定權利 ,台灣與新加坡同為WTO成員,採用台灣在WTO的名稱、在WTO架構下與其他會員簽署相關經 濟合作協議,是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最務實的作法。 對未來簽署協議的名稱,外交人士指出,在WTO架構下的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是依據1994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1994)第24條有關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及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5條有關經濟整合的規範簽署,其中並未規定使 用「Free Trade Agreement」,所以未來也不會拘泥於此名稱。 外交人士進一步指出,在實務上,星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相關協定,也使用其他名稱,如新 加坡紐西蘭「緊密經濟夥伴」(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新加坡印度「全面經濟 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新加坡日本「經濟夥 伴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等。 黨政高層表示,總統馬英九上任後,極力為台灣打造有利的經濟環境,提升台灣的競爭力 。簽署ECFA後為求參與經濟整合與推動全球布局,馬總統多次宣示,要推動與其他主要貿 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此次台星發表聯合新聞稿,即將展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的具體 行動,證明馬總統說到做到。 外交人士表示,台灣與新加坡經濟互補大、競爭性小,台星經濟協議對雙方均有利,對台 灣農業也無衝擊。台星簽署協議後,對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相關經濟合作協議也有正面作 用。而藉星國本身為東協會員及已簽署新加坡印度「全面經濟合作協定」的優勢,未來台 星簽署經濟協議後,台灣廠商可獲得進入東協及印度市場有利條件,也有利台商進行對印 度與東南亞布局,及吸引外商在台投資。 外交人士表示,台星推動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可視為「立足台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 經濟戰略的另一波啟動,此項聯合新聞稿,啟動了台星有關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的探討, 最後的談判結果,仍有待台星雙方作進一步的磋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5.74

10/01 21:45, , 1F
很重要的資訊,謝謝學長!
10/01 21:4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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