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畢業辦理離校手續
各位同學:
經詢問註冊組承辦人員確認後,
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同學,「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主任已簽名)
需於7/31前送回註冊組。
換句話說,是以論文修改完畢後「送成績單日」為本學期畢業之認定。
離校手續可於7/31之後再辦,且不會影響這學期是否可以準時畢業
(代表即使八月才辦離校,也不用多繳一學期的註冊費)。
另外,暑宿跟離校手續也沒關聯。離校辦好後,暑宿還是可以住到八月底。
提供給大家參考
by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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