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碩士班學位考試相關資訊置底
各位同學:
96級碩士生學位考試注意事項相關資料已寄至各位信箱,事關各位畢業權益,
一定要仔細閱讀喔。
by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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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流程如下:
◆口試前:
一、口試委員名單:請同學仔細看清楚,不要抄錯名字了。
不認得的老師,可以上網查詢或問指導教授。請先聯繫「第一順位」委員,
若委員有長時間出國、領域不合等理由,無意願口試,請先告知育綺助教
(登記備查),再逕行聯繫「第二順位」委員~若連第二位委員也無意願,
就要趕快跟助教說,碩委會將再補行推薦其他老師。
二、請同學先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初步決定口試日期與時間(至少2小時),
最好能有幾個不同時段,讓其他口試委員選擇。若是有幾位同學的口試委員
是同一位,也可以安排在同一天口試,老師就不會多跑幾趟~口試時間儘量
不要安排在晚上或假日,以免不易借用教室與器材。
★本系規定口試原則上應於6/30前舉行完畢,若無法完成,請於6/26前檢附「簽呈」,
簡單說明理由(範本請洽助教,指導教授需簽名),送交育綺助教備查。
三、請同學(或由指導教授)自行與兩位口試委員聯繫口試日期與時間,
一定要有耐心等待老師的回應,並得到確切的答覆,才能進行下一階段。
若需要「徵詢口試委員意願函」,請見附加檔案,可填妥相關資料後email
給口試老師。若是指導教授原先推薦的口試委員想要更改,請先告知育綺助教。
四、口試日期 與時間確認之後,請同學儘速向宣瑩助教(分機:87040)
登記借用教室(口試地點一律在校內)與器材:
(一)教室
1.商館260815教室:6/26前有排課的時段不借用本教室。因本教室整修後禁止飲食,
若舉辦口試則需專案申請(可飲食),
請借用同學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確實負責教室使用後的清潔工作,以免受罰。
2.系辦會議室(260704):僅開放8:30-12:30前以及1:30-5:00前借用。
3.其他教室:同學可填寫借用教室單,自行向課務組借用其他教室。
(二)器材
1.以正式課程優先借用。
2.同學可借用單槍、一般投影機、布幕、Notebook,先借先贏;
若借不到,同學可向其他單位自行借用。
★在未確定口試日期與時間前,請勿向助教登記借用,以免影響其他同學之權益。
五、同學與指導教授、兩位口試委員確定口試日期、時間、地點、是否有開車後,
請:
1.重新填妥註冊組剛修訂的「學位考試申請書」(請見附檔),請指導教授簽名,
再附上「英檢成績單」(已交過的同學不用再交,若是補修英聽課的同學,
助教這邊會有修課成績),一併送至育綺助教處,由助教送至註冊組審核。
2.填妥「國立政治大學校區車輛進出管制申請表」(請見附檔)讓助教和主任蓋章,
送到校門口警衛隊,以申請停車證,再拿到系辦公室蓋系戳。
★「學位考試申請書」送到註冊組後,需要至少3-5天的作業時間
(尤其是六、七月旺季),因此,請同學儘量早點告知(至少5個工作天前)助教
你要口試,辦理相關程序,拜託千萬不要今天跑來向助教說:明天就要口試了…
那…就只好請同學自己去跑公文了…
六、依據本系規定,請同學於口試日期前至少7天(含星期六日),
將「口試版」論文三本(或四本)送系辦公室蓋完系戳後,再送給或是寄給
口試委員,否則口試成績不算。換句話說,不能明天要口試,今天才送論文
給口試委員…
(這是本系最重視的規定,請同學務必遵守,因為以前有發生過同學沒有在
規定時間內送論文給口試委員,結果口試委員憤而拒絕口試~)
★同學送或寄論文以及邀請函(請見附檔)給口試委員時,可以跟系辦公室拿信封。
◆口試當天:
一、請同學提早至系辦公室並檢附證件向宣瑩助教借用815教室key以及器材、光筆等,
系辦公室不提供影印、紙杯、衛生紙等,懇請見諒。
二、池上便當:8661-4372,水果:2939-3638(可能需前一天訂購)。
不過要請其他同學代付便當錢以及收取便當喔~
三、同學需要自行準備相關文件如下(請見附加檔案,紅色字體為範例說明,
請先刪除後再印出喔!系辦公室不提供列印以及影印服務,懇請 見諒):
1.碩士班學位考試程序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
2.研究所學位考試評分標準參考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
3.學位考試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
◎請同學將前述文件(1)-(3)依序裝訂好,每位委員一份。
4.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僅需一份,請先填妥相關欄位)
5.論文簽名頁(僅需一份,請先填妥相關欄位)
6.口試費以及交通費收據
a.指導教授:口試費1000元(收據一張)
b.校內口試委員:口試費1000元(收據一張)
c.校外口試委員:口試費1000元+交通費400元(收據兩張,若為外縣市,
老師坐公路局、高鐵、飛機、船…請先向助教說明,並請檢附相關收據
另行向淑珍助教申請交通費)
四、口試當天準備好所有文件之後,請同學提早至系辦公室向育綺助教領取口試費
及交通費。
◆口試結束後:
一、口試結束當天,請同學自行保留前述文件(1)-(5),而(6)口試費與交通費
收據要交給育綺助教,不要自己帶回家喔!助教不在的話,請放在助教桌上,
並請於隔天打電話給助教確認有無收到。
二、口試結束後,同學開始進行修改論文。論文修改完畢後(要有中文摘要和謝辭),
請將(4)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以及(5)論文簽名頁,讓指導教授簽名後,
連同已修改好的論文(不用裝訂)交給育綺助教,轉交系主任核閱並簽名,
約2-3天後(不含六日)再向助教詢問是否可領回。
三、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同學,「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主任已簽名)需於
7/31前送回註冊組,請同學特別注意。換句話說,
是以論文修改完畢後「送成績單日」而非「口試日」為本學期畢業之認定。
※ 編輯: YehYvonne 來自: 140.119.235.85 (05/1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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