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陳洸岳老師課輔作業題目

看板NCCU07_LawA作者 (新)時間15年前 (2008/12/24 17: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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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輔作業題目如下 近日適逢聖誕節及跨年 為免造成同學們壓力 故作業於考前最後一次課輔時繳交即可(1/5) 下週(12/29)則不進行課輔 本次作業一併於1/5檢討 課輔時間與地點同前次 到時也歡迎大家累積最近唸書的問題一併來發問討論 希望大家妥善分配利用時間完成作業 因為這次作業是有算入學期成績的 期中考覺得成績不甚理想的同學要好好把握 但請大家注意嚴禁彼此抄襲或直接找坊間擬答來抄 作業方式盡量直接以word檔繳交 手寫的同學請字體工整放大 謝謝配合 另外關於前次課輔之擬答 可能必須等到本週末後才能完成 屆時再波版 請大家自行到影印部去領取 以上有問題歡迎來信 祝大家聖誕節快樂 新年快樂 期末考順利! 課輔 皓元 ----------------------------------------------------------------------------- 一 甲基於其已經登記的專利權,要求同業的乙不能生產與其該專利類似之商品,並致函 給乙之客戶,警告他們不要再購買乙所生產侵害甲專利權之商品,以之客戶遂停止與 乙之交易關係,轉而向甲購買。 然於其後乙使發現基於甲之過失,其專利權因具有專利法所規定之撤銷事由而遭專利 主管機關撤銷。試問乙得否主張其「營業權」受到侵害,請求甲賠償其因喪失客戶以 及因停止生產所造成之損失?(30%) 二 甲為資深的登山高手,乙則係一登山後起之秀,今乙擬攀登雪山山脈,向甲商借相關 地圖,甲為免乙突破甲所創下之最快攻頂紀錄,故意將地圖上較簡單的路線修改,讓 乙只能走較難走之路線。 乙出發後因地圖上只有一條路能走,因此延緩了下山的時間,適逢暴雨,遇山洪爆發 而遇難身亡。請問乙之配偶對甲有無損害賠償請求權?(25%) 三 甲公司經營三溫暖與飯店之業務,為招攬客戶上門,甲提供代客停車服務,且為不另 收取費用之免費服務,但客戶若欲支付小費,則由負責停車之該員工取得,甲方面並 未要求任何抽成。 某日甲之員工乙替客戶A及B停車,並分別交付由甲公司製作之定型化停車證予A及B收 執,該停車證上載明「本公司僅代為停車,不負保管之責,汽車若有遺失或受損,本 公司及代為停車之員工,概不負責。」 乙將A之車停於甲公司自有之停車場,該車非因甲或乙之過失而遭第三人竊取;乙將B 之車停放於路邊禁止停車之處,該車遭員警拖吊,且車體因拖吊人員之過失,嚴重受 損。經查:A之車為A所有,B之車則為B之友人C無償借用予B。 試問:(total:45%) (一)A得否請求甲及乙連帶賠償其汽車遭竊所生損失?(15%) (二)B得否請求甲及乙連帶賠償違規罰款與拖吊費?(15%) (三)C得否請求甲、乙及B連帶賠償車體受損之損失?(15%) p.s.對題目有任何疑問亦可來信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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