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創造窮人是發放救助金的第一步
※ [本文轉錄自 NCCU_SEED 看板]
作者: chindk (小確幸在身邊) 看板: NCCU_SEED
標題: 創造窮人是發放救助金的第一步
時間: Thu Jan 10 10:00:51 2008
學校目前給出的回應大抵上不出這三點
1.勞工局認定違法才法辦,否則不予追究,更不認錯
2.外包係以合理的成本得到最佳的清潔品質
3.擬向師生募款,成立清潔工急難救助金
違法事實擺在眼前,學校為什麼這麼害怕追究責任?
難道是五年來視而不見,早已讓校方習於將非法當合法,忘了什麼是社會公理!
頂尖價值:能者多剝削
吳思華於昨日中午表示,外包是一種承攬,如同請人寫程式,給10小時的錢,倘
若設計師有辦法在6小時內做完,多賺4小時,算他厲害!言下之意是:政大給包
商108人的人事成本,廠商有辦法役使71人做好,算廠商厲害!在這個概念底下,
校長向我們傳達了一個意涵:越會剝削員工的廠商越厲害!儘管真正厲害的,是
2人扛3人工的清潔工,學校也不管他們有沒有拿到3人的錢。
但學校顯然知道這是有問題的,否則不會開始檢討契約性質究竟屬承攬或派遣,
因此在新約中加入合於勞基法的要求。法律有所謂「無罪推定」,我們假設每個
人都是守法的,因此若學校相信廠商過去沒有違法,何須新增勞基法於合約中?
此時新增,不也反映出學校對過去的違法是知情的,並且共構了這個不合勞基法
的制度。
我們比較今年的新契約,發現學校在人力成本分析表上加入了6%的勞退提撥,
欣見學校知錯能改,然而過去所犯的錯,早已使清潔工損失慘重,這部分難道不
用賠償?非得等到司法責任臨頭,才能終止言行不一的陋習?
「合理成本,最高品質」的迷思
學生可以4年沒看過校長,卻不可以1個星期沒有清潔工,清潔勞務的需求是直接
且迫切的,如果真的以自由市場供需議價來看,需求大的清潔勞務應該是要領高
薪的,且是掃得越乾淨,領的錢越多。可是外包公司從學校那裡領到定額的死錢
,不可能虧本多給清潔工,導致這些清潔工工作越認真,賠得越多,品質怎麼可
能會好?
勞資本可議價,如果學校認為清潔勞務就只值最低工資1萬7,那何妨直接聘雇?
要求清潔公司低價競標,以合理下殺勞務對價,是為借刀殺人,每個月還必須多
給清潔公司一筆「代罪羔羊費」,置知識份子良心於不顧!
想發救助金 先創造窮人
外包制度下,學校節省人事成本,又不須擔負剝削惡名,是最大的得利者。明知
故犯的情形下,還打算略施小惠,掩飾結構性問題。此舉不啻將不公平的制度所
生產出的「可憐清潔工」回收再利用,學校還可圖個順水人情,實在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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