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今日(4/8)宿管會過程

看板NCCU06_ETHNO作者 (麻煩事真多)時間16年前 (2009/04/09 08: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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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nniefly 信箱] 作者: bonniefly.bbs@bbs.cs.nccu.edu.tw ("辣死了") 標題: [公告] 今日(4/8)宿管會過程 時間: Thu Apr 9 08:47:38 2009 作者: moonhuang (勛) 站內: NCCUSP 標題: [公告] 今日(4/8)宿管會過程 時間: 2009/04/09 Thu 03:36:39 各位同學大家好 今天我代替羅羿會長去參與宿管會的會議 議程昨天已由權益部公告,同學們也有發現許多爭議點 於是在這裡整理今天的會議過程與結論在這裡給大家參考 再給同學參考一下今日議程:http://nccu.edu.tw/93101058/26thdorm.rar 今日會議的完整錄音檔:http://www.sendspace.com/file/vqzd8s            (共兩小時38分,145mb) 今天出席的學生代表除我之外還有一名研學會代表跟五名宿服會代表 討論事項 第一案:莊敬二、三舍及自強七、八舍宿費調整案 針對這項最多人關心的議題 學務處說明簡單條列如下: 1、關於那份由於填答人數不到100人被認為樣本數不足的問券,學務處提出是給有意願住   宿者選填的。且當初參觀莊三舍的同學也是開放同學報名,不過實際參觀人數有低於報   名人數。 2、莊二、三的11000以及自7、8的7500元的計算方式:   a)莊二、三分別得整修經費為2500多萬(莊二為預估值);自七、八舍共需約     26500000元   b)以往政大對於宿舍建費的分攤原則是用十年給學生分攤,這次考量到經濟不景氣     學務長爭取成15年分攤(台大為12年分攤),則為每學期每人12459元   c)衡量過後再調降為11000元   d)學務處再三強調這次的宿費並非調漲,而應看作一個新宿舍的新宿費。    3、莊二、三舍為申請分發。 3、在之前學務長發的全校信"宿費不調漲的可能性"中附上了一份問券,共1361位   學生填答。填答狀況之前有同學貼在G版這裡再附上給同學參考:   http://osa.nccu.edu.tw/files/dorm980407.pdf   學務處指出本來因應宿費每年均有重大虧損的情況下(今年面臨6000萬財務緊縮   導致1400多萬虧損),本應全面調漲宿費,但為避免影響學生生活,就希望藉由   問券中提到的方式來做"節流",以達到不調漲宿費的目標。 4、所以總的來說,學務處認為根本沒有"調漲"宿費,而是針對莊二三以及自七八這兩個   "新的"宿舍做出新收費標準。 我的疑慮為 1、在床位大幅減少以及品質提高的狀況下,訂立較高的新宿費是合理的。但在調漲宿費前為何   沒有舉辦公聽會或者說明會?像學雜費的調漲都會舉辦,宿費的調漲也應該比照辦理。   住宿組則回應雖然時間緊迫,但若同學提出此要求會回去討論看是否能盡快召開。 2、莊敬二、三舍進行了大修,調整宿費還說得過去。但是自強七、八舍的整修項目就不是   這麼重大。我今天在設計公司報告完自強七八舍的整修計畫後請他們將報告的ppt放   在學校網頁上,剛剛去住宿組網頁也看到了,付給大家看一下:   http://osa.nccu.edu.tw/files/980408.ppt   可以發現有很大一部分放在景觀的調整,所以必須性也許還有討論的空間。   當然最後第15頁的12項整修項目是有必須做的。 最後表決結果是通過了宿費調整案 我個人疑慮如前兩點所以沒有舉手,但宿服會與研學會共六名學生代表則一致同意。 第二案:調整男碩博士生單人房之間數案 通過方案二:男碩士生減少15床挪給男博士生以平衡住宿率 此案並沒有太多爭議與討論 第三案:碩、博士班宿舍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981)申請續住者,今年暑期清空寢室     案 這個提案主要是因應學士班床位短缺,但暑假時常會有營隊與在職專班的住宿需求,所以挪 用碩博士班床位。 此外特別提到雖然提案說明中提到"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但事實上還 是會放進儲藏室以供同學認領 最後認定這項是"行政措施",住宿組直接執行即可無需宿服會表決通過。 第四案:「學生宿舍留宿親友申請辦法」第六條條文修訂案 提案內容為將每日宿費由100元固定收費調整成"依短期住宿規定之每日收費標準" 在場代表一致通過 第五案:各宿服會活動經費分配修訂案 提案內容為取消每年每床250元的補助,改採申請活動經費之模式。 此外宿服會仍保有40000元之週轉金 通過本案,在場代表一致同意 第六案:學士班新生及莊敬二、三舍住宿志願服務案 提案內容為新生以及莊二、三住宿生需要作每學期10個小時的志願服務。需同意從事此 志願服務才具有申請資格。 我的疑慮如下: 1、提案說明的第一點提到這是"部分國外名校申請需具備之經歷"。但這難道會是"住宿   期間從事公共服務"的要求嗎?應該也只是"服務時數"或者是志願服務的證明吧。那   既然都已經有服務課程的設計了,是否還有增加宿舍服務的必要?或者可以和服務課程   作結合(例如抵免)。 2、第三點說明提到"需同意志願服務,才能完成申請作業",我認為此種強制性的"立場   "是否有缺妥當?畢竟就像學務長提到希望學生可以成為"獨立自主的社會人"。那麼   又為何要有強制性的立場呢?上一次的宿管會以及學務會議已經通過了記點的獎勵機制   ,來鼓勵學生去進行相關的服務,是否可以不要強制進行勞動? 住宿組與學務長答覆簡單列如下   這項提案最主要是希望培養同學公共服務的精神。一些國外學生動輒一兩百小時的服務 時數。   由於是針對要申請的莊二三舍,所以並不是強制要志願服務。那不願意作服務的就不用 來參與莊二、三的申請。    於是我的疑慮還包括那為什麼要全部新生都必須作志願服務?這不就算是強制了嗎?(一定 有住宿需要的新生並沒有選擇的餘地。)所以最後投票我投反對票。 但最後依舊通過了此案,當中宿服會共4名代表贊成。 第七案:學士班各系舊生(大三、大四)床位核配計算方式調整案 這就是相關於一開始同學在G板上紛紛擾擾的案子。這次的提案簡單來說就是為了避免某些 系所因為比例低而出現0床的窘況,而改採全大三大四統一亂數分配。 討論過程同學可以參考錄音檔的1:47:30~2:05:40的部分 在這裡我將最後通過的決議條列如下 一、確定給予現任大二當初沒有遞補到宿舍的64名女同學優先分配權利。 二、確定撥98床給與大三、大四的男生。但若最後有出現空床由大一優先遞補。 三、本統一亂數抽籤分配的方法由99學年度開始實施(下一次抽籤才開始),這次仍舊照   系比例分配。但是各系保障最少有一名可以住宿。 第八案:研擬「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型塑住宿文化實施辦法」及『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     「文化形塑志工團」設置辦法』 投票通過本案 第九案:「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條文修訂案 內容請同學參閱議程附件。 投票通過 臨時動議: 修訂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項 將保障住宿學生由原來的研學會總幹事改成研學會總幹事與學生會長 聲明與建議: 最後我轉述了一封同學寄給學生會權益部的信 講到說由於宿舍抽籤時間是在期中考前,一方面準備考試心情緊張又得出外找宿舍相當痛苦 ,此外有的房東會要求繳交5、6月的房租 住宿組部分回應說之前就是有太晚才抽籤導致學生太晚而無法及早出外找房子 不過會考量將抽籤日期稍微延後一禮拜 放到期中考之後 以上 如有問題或者其它與會代表有補充歡迎指教 國務院議員 外交三 黃建勛 -- ╭ From: 118-168-232-248.dynamic.hinet.net ◎──────────╮ └──◎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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