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乙班重選事宜
不好意思 我是經四甲的劉致宏同學 本來不應該淌這個渾水的
但我覺得這次罷免是否也太過草率?
1.首先回到問題始點
一開始洪斌祥同學想把這個title暗槓下來 填自己的名字交出去
但最後被甲班班代張嘉年同學嚴重斥責
所以後來逼祥也決定交由民意來決定 所以也才會有這次選舉
但大家不爽他"當初"想暗槓 所以提罷免
這個理由或許情有可源 但是最後既然交由民意決定
而民意後來也決定了逼祥當選 請問罷免的理由是?
2.林敬超同學之前曾經po過文說 "候選人過多"的問題
所以提出這樣太過"草率" 所以提議由最高票的三人來重新選
請問當初投票前有說此次選舉是初選 而後來再來複選的嗎?
不過後來此篇文章被林敬超同學刪掉 改成罷免案
請問難道候選人過多也是罷免的理由之一嗎?
在不才小弟看來 候選人過多問題應該是在選前提出
而不該在選輸後才來馬後砲說候選人過多
3.後來不才小弟和蔡味家同學通過電話
蔡味家同學跟小弟說 "他們"是懷疑洪斌翔同學作票 所以不服
而後來張家年同學聯絡洪斌祥同學後 洪斌祥同學遲遲未出面回文
才拜託小弟和洪斌祥同學聯絡 所以在禮拜天晚上洪斌翔同學才知道原來大家懷疑他
他才趕忙上來批踢踢系板po文說禮拜一國經課公開驗票
不過這也落人口舌說太過倉促以致於有人或許會來不及通知
這裡的確欠缺周延的考慮 不過除了此次時間 我想或許也沒更好的時間了吧!?
而經過今天驗票結果 也確定洪斌翔同學沒有作票
那請問為何沒有作票 還提罷免案呢?
而當初在未有證據之下就懷疑當選人作票的同學
是否也欠洪斌翔同學一個道歉呢?
4.不才小弟也知道經濟乙班是個人才濟濟的地方
隨便舉個李柏憲同學.林敬超同學.蔡釗旻同學.藍婉如同學 都比洪斌翔同學優秀
但是最後的結果就是這樣 由洪斌祥同學當選
但反而現在前面四位同學一起號召大家說來罷免洪斌翔同學
理由卻是 "因為其他同學不夠了解我們"
講白了就是"我們比洪斌翔同學優秀" "我們比洪斌祥更有資格當選"
亦或是 "我們看不爽洪斌翔同學當選"
我想 如果連這種理由都可以當理由來罷免
那當初選舉的意義何在?
選舉前有這麼多時間可以讓各位候選人來宣傳自己 來推銷自己
為什麼到了選輸才來說"因為其他同學不夠了解我們"?
我當然知道前面四位同學非常的優秀
李柏憲同學和林敬超同學 不用說 大家都知道大一到大四這期間幫助了很多活動
蔡釗旻同學在大二的帶練文化盃功勞也不遑多讓
藍婉如同學我則不太了解 不好意思
不過研究所考試前在圖書管拼的時候 您還曾經跟我鼓勵和加油 在此跟妳說聲謝謝
說這麼多
我只想表明了 選舉結果就是這樣
所以罷免的理由是
"其他同學不了解我們其他四人對系上的貢獻 所以要罷免洪斌翔同學?"
選舉選輸了 還有在怪選民不了解我的嗎?
5.我知道洪斌翔同學是個爭議性很大的同學
但是選舉規則當初就是這樣定的 結果就是這樣
而提罷免的理由 在不才小弟看來都是事後諸葛
雖說洪斌翔同學在系上非主流人物 但他還是拿到了8張選票
而其他四位同學則是系上主流人物 若要重選的話 團結力量大
當然可以凝聚主流的票數而壓過洪斌翔同學
而在洪斌翔同學未作票之下 還提罷免案 我覺得不甚合理
況且還是先懷疑人家作票 經過驗票沒有作票
不僅未跟當事人道歉 還說選民不夠了解我們 所以要罷免掉當選者
6.至於洪斌翔同學個人的問題 我則不在此贅述
因為我主要提的東西是這個體制的問題 且我和洪斌翔同學有些許的交情
在此幫他說話也會落人口舌
雖說我和每位候選人都有些許的交情 甚至在罷免名單中也有在下不少朋友
此篇文章也是冒犯著極大的危險才po的
但是我只是覺得另外四位候選人是不是太感情用事了?
因為據我所知四位候選人與其支持者私下都很討厭洪斌翔同學
而在此次選舉選輸後 才來聯合錶掉候選人
不才小弟是不太清楚為什麼要這麼執著於這個稱號?
7.我主要想說明的事
不管選舉人優秀與否
選舉結果就是這樣
在公平公正沒有作票的選舉之下
大家就該服從這次選舉
而不該在事後諸葛
8.基本上我發這篇文也是沒什麼用
畢竟罷免案也過半了
我只是看這麼多文下來 完全沒有人站在洪斌翔同學這邊 深表遺憾
所以決定站出來替洪斌翔同學說句話
經濟四甲 94208019 劉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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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而逝的並非只是青春流光,而是邁向理想路上的一陣陣輕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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