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令人氣悶的蓋台廣告及反應心得
相信蓋台廣告大家都有看過吧?
最近我住的地方系統
蓋台越來越嚴重
連AXN、日本台、discovery、life and living…等
節目都還在播,居然就被蓋了
盛怒之下,上網搜尋到NCC的網站
寫了一封信去投訴
過了約兩星期得到了回覆(附在文末)
雖然有人回覆總比沒人理我好
但最後的結果,還是「該蓋台廣告一切合法」
所以,我的心得是………
三聲無奈;「無奈、無奈、無奈」
希望有一天蓋到那些大官、立委、委員會委員正興高采烈看的節目
=========以下是我寄的信內容和得到的反應==========
日期: Tue, 24 Oct 2006 05:58:35 +0800 (CST)
主題: 想請教蓋台廣告
收件者: contact@ncc.tw
MIME-Version: 1.0
Content-Type: multipart/alternative; boundary="0-2108008315-1161640715=:50706"
Content-Transfer-Encoding: 8bit
Content-Length: 520
NCC您好:
我是住在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的住戶
近來發現,家中收看的有線系統蓋台廣告情況十分嚴重
以每個整點蓋台廣告播送,很多節目像日本台、電影台、綜合台
節目都還在播放,卻硬硬生地被強迫收看在地性的粗製廣告
請問目前法規是否有針對這部份作出管理辦法呢?
民眾 林先生 敬上
=================以下是第一次回覆========================
Thread-Topic: 有關「寶福、聯維有線違法插播廣告」案
Thread-Index: AccBfI4n5uEUrE5QQ0q86v++C/rLTQ==
寄件者: 營運管理處 <ncc41@ncc.tw>
副本抄送: 主任秘書室 <ncc04@ncc.tw>
Return-Path: ncc41@ncc.tw
敬啟者:
茲復 台端95年10 月24 日電子郵件有關「寶福、聯維有線違法插播廣告」案,
本會說明如下:
本案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由行政院新聞局移至本會辦理。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2條第1項規定:「節目應維持完整性,並與廣告區分。」
同法第45條第1項復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者之廣告,除經事
前書面協議外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準此,有線電視公司插播自行招攬的
廣告均須事先取得頻道商的授權與協議,並依雙方契約約定插播廣告時段與時
間長度,有線電視公司如未取得頻道商「廣告開口」的書面協議,自不得自行
以蓋台方式插播廣告。
按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復規定:「依本法所為之處罰……違反節目管理、廣
告管理、費用及權利保護各章規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之。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未能行使職權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關於寶福、聯維
有線電視公司插播自行招攬之廣告之行為與其內容是否違反相關規定,因事屬
地方政府權責,本會已轉請台北市政府依法處理。為利時效,爾後亦可檢附相
關證據逕向該府(電話:27287545)檢舉,檢舉時請告知地方主管機關違法情
事發生之時間(年月日時)、頻道名稱、廣告內容;如以側錄方式檢舉,側錄
帶應包括系統頻道總表及違法事實,俾便該府處理。
另本會亦將密切注意地方政府執法情形,必要時,將依法代行,保障收視戶權
益。感謝撥冗上網反映有線電視廣告管理相關問題,並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以下是第二次回覆========================================
寄件者: "director" <director@mail.taipei.gov.tw>
回覆: director@mail.taipei.gov.tw
主題: 新聞處回覆
Message-ID: <1163493144.398.director@mail.taipei.gov.tw>
日期: Tue, 14 Nov 2006 16:32:24 +0800 (CST)
親愛的林先生,您好:
關於您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反映本市中正區有線電視公司蓋台廣告情況十分
嚴重,每個整點蓋台廣告播送,像日本台、電影台、綜合台節目都還在播放,
卻被強迫收看在地性的粗製廣告,詢問目前法規是否針對這部份做出管理辦法
一事,業經由該會於95年11月7日函轉本處辦理。
首先,要向您說明的是,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5條第1項規定:「系統
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者之廣告,除經事前書面協議外不得變更其形式與
內容。」據此,如果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者事先達成書面協議,則就可依此
協議自行插播協議限度內之廣告。
本市中正區現有聯維及寶福二家有線電視公司,您的來信中雖未指明是何家有
線電視系統業者及遭蓋台之頻道,惟本處前於95年11月6日14時24分至15時24分
對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第18頻道「國家地理頻道」進行側錄,側錄結果
發現該公司於14時59分左右插播「吉利汽車借款」、「床的世界」、「太平洋
百貨」、「臺北風藝術季」等廣告,時間約1分鐘、95年11月7日18時50分至
19時50分對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第68頻道「好萊塢電影台」進行側錄,
側錄結果發現該公司於18時59分左右插播「灃興輪胎」、「太平洋百貨週年慶
」、「平安夜名床」等廣告,時間約50秒,經查前揭公司與頻道商「國家地理
頻道」及「好萊塢電影台」簽訂有廣告開口協議合約,因此並未違反規定;近
期本處會再針對您所反映事項加強側錄,若發現有違法插播情形將會依法核處。
長期以來,本處即對本市各家有線電視業者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側錄查察,
未來本處仍會持續加強側錄查察,以維護您與其他本市廣大收視戶的權益。非
常感謝您的來信,如您仍有其他問題或意見,歡迎來電
(聯絡電話:27287547、27287550),本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新聞處
處長 羅智成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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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63.131
推
11/14 18:4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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