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暑宿申請
一、申請時間:96年5月3日起至5月10日下午5時止。
三、申請方式:
(一)96學年度核准之住宿生:於申請期限內請自行上網點選「暑期住宿申請」,並於96年
6月4日至6月8日持繳費收據至生輔組安排寢室;原則上安排於下學年寢室同一樓層。
四、暑宿住宿期限:
(一)大學部學生含應屆畢業生:自96年7月1日上午8時起至96年8月31日下午5時止。
五、繳費日期:96年5月23日至5月31日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繳納;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不住宿,應於96年6月30日下午5時前離舍。
七、住宿收費標準:
莊敬一至三舍(3.4人房) 32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合計3700元。
莊敬一至三舍(6.8人房) 23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合計2800元。
莊敬四至八舍(2人房) 37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合計4150元。
莊敬四至八舍(4人房) 34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合計3850元。
莊敬自強九舍(4人房) 365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合計4100元。
自強四至八舍(4人房) 2600元、冷氣設備費450元,合計3050元。
九、注意事項:
(一)暑期住宿經核准並完成繳費者,如不擬住宿,請檢附繳費收據於96年6月29日前至生
輔組辦理退費手續(進修班學員請至各承辦系所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 申請延後遷出者:於5月21日至5月25日下午5時前,持相關證明至生輔組申請,並繳交
住宿費(每日100元),最長可延至7月10日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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