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圖規定

看板NCCU02_Histo作者 (小梗)時間21年前 (2003/10/01 0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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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03_Histo 看板] 作者: b3630 (小梗) 看板: NCCU03_Histo 標題: 系圖規定 時間: Wed Oct 1 00:59:32 2003 系圖將於今日開館 茲將系圖重要規定張貼如下 1.本圖書室對全歷史系師生開放閱覽。 2.閱覽人進入本圖書室不得攜帶違禁品或食物、飲料、書本進入。必要時,本圖 書室有權要求閱覽人於出入時接受檢查;背包須寄放於置物櫃。 3.閱覽時請保持安靜;行動電話、呼叫器或其他會影響室內寧靜之通訊器材入館, 請關機或靜音。 4.本圖書室所藏資料採行開架式,借閱人應自行選擇所需圖書,攜至圖書出納台 辦理手續。但參考書(R)、期刊、檔案、庫存書不得外借。 5.借書人應憑相關證件借書,其規定如下: 歷史系大學部學生須憑學生證借書,每次以十五本為限,借期十四天。 歷史研究部研究生須憑學生證借書,每次以二十五本為限,借期二十一天。 歷史系教授每次以三十本為限,借期二十八天。 6.借書人所借之書籍借期已滿,不歸還時,本圖書室得按日課以滯還金。滯還金 每書每逾期一日新台幣五元,逾期前三日不計,每書最高滯還金一百元。若超 出二十日未還,將於還書後停止借書權利一個月。不願繳納滯還金者,尚可以 贈書系圖方式代償,所贈書籍之認可由大四資深義工為之。 7.借書人所借之書籍不得有圈點、批註、污漬、折角、撕破等損害情形及遺失。 如有損壞或遺失,應負賠償之責,其賠償辦法如下: 由借書人購買與損壞或遺失書籍名稱、著者、出版處所、版次相同(或更新版) 之書籍賠償。 應賠償之書籍如不再版或一時無從購買時,借書人應以現金賠償之,其計算標 準比照「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圖書遺失賠償計價標準」處理。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 請回信或寄信至librarian@lib.history.nccu.edu.tw -- A-mong Car elle ne voulait pas qu'il la vit pleurer. C'etait une fleur tellement orgueilleus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2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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