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請教一下
: 如果純粹是辦醫療險 要考慮這麼多因素喔....天啊
: 如果只是支付醫藥費百分之30-50 壞主人應該不會沒事去打狗 然後帶他去看病吧
我記得每次帶我家的狗去打針
大約要花七八百元
而且寵物又沒健保
所以三成到五成也要三四百元之譜
現在台灣養寵物的家庭也算蠻普遍了
所以如果沒精算好
保險公司不太會作這種生意
再者
這世界上什麼人都有
都會有人為了保險金去自殘了
難保不會有人會為了寵物保險費去虐待他
所以還是需要一套好的技術來規範寵物保險
這才是主要需要思考的地方
: : 這種作法可能無法通過檢驗
: : 就上位概念而言
: : 這種作法已經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
: : 所以行政機關根本不會同意這樣的“差別待遇”
: : 再者如果以契約訂定的方式來作限制的話
: : 同樣會面臨到消保法有關定型化契約的規範
: : 易言之
: : 這種差別待遇條款會因為消保法之規定而歸於無效
: 那....能不能用技術性限制
: 譬如 外縣市還在規劃特約醫院之類的遷拖之詞
: 把大部分業務盡量先集中 等成功再向外擴張
當然不行囉
這樣還是會面臨到外縣市人民要購買寵物保險的問題
基本上
如果沒啥意外的話
是不能有差別待遇的
再者
保險有一項很重要的原則—大數法則
如果只限定某幾縣市購買寵物保險的話
這樣POOL是否可以大到可以支付其他的保險事故
這又是另一個傷腦筋的問題了
關於這個部分到是可以請請精算組來發表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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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輕的時候 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
請你 請你 一定要溫柔地對待他
不管你們相愛的時間有多長或多短
若你們能始終溫柔地相待 那麼
所有的時刻都將是一種無瑕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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