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請教一下
看板NCCU02_GRMI作者aftertime (The Asphalt World)時間20年前 (2004/04/30 23:33)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3/23 (看更多)
※ 引述《dch5439 (呼~)》之銘言:
: ※ 引述《kaodasu (大叔....)》之銘言:
: : 可是....香港應該不會比台北好太多
: : 但是 人家都有兩間私人公司在辦
: : 難道台北市會比香港差那麼多嗎?
: 寵物保險就法規面而言應該不會有問題
: 寵物保險應該是屬於財產保險中的其他保險
: 所以如果要開放寵物保險的話
: 我想就法規面而言不會有抵觸法律的爭議
: 不過
: 我想重點應該是在於技術面
: 如何去作這種新的業務
: 在台灣現行保險中應該只有以人的生命為標的去投保
: 如果要以寵物的生命為標的去投保的話
: 可能會面臨幾個問題:
: 寵物生命有無生命無價的適用抑或僅屬單純之財物?
: 寵物保險如何去定價(保險費及其保險金額)
: 如何規範其道德危險?
: (我想就這點而言,其技術性可能會比人身保險為高)
: 不過我想這應該是各有發展淺力的新保險業務
: : 另一個問題
: : 有沒有可能這種保險暫時只開放給台北市?或北部幾縣 或幾大都市
: 這種作法可能無法通過檢驗
: 就上位概念而言
: 這種作法已經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
: 所以行政機關根本不會同意這樣的“差別待遇”
: 再者如果以契約訂定的方式來作限制的話
: 同樣會面臨到消保法有關定型化契約的規範
: 易言之
: 這種差別待遇條款會因為消保法之規定而歸於無效
而且就算作這種差別條款也沒什麼意義吧。
保險本來就是私契約,
雙方有締約自由,
現在又不是要開辦一個強制寵物保險,
在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大前提下,
法律沒必要也沒資格設限太多,
保險契約雙方看對眼就簽約談不攏就拉倒,
其實沒啥法律面的問題。
重點就像dch5439先生所說的,
(因為有外賓所以就打id以免別人不認得,
不是故意要和你裝客套喔啟宏)
是技術面的問題,
尤其是道德危險,
這方面可能比較難克服吧,
或許只能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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