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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NCCU01_Stat作者時間23年前 (2003/03/16 00: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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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ex 看板] 作者: toughrole (SONY魔人) 看板: sex 標題: XD~ 時間: Sat Mar 15 23:51:46 2003 記者曹敏吉、楊濡嘉/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十五歲的少女,被父母強制玩所謂「三P」性愛遊戲達三年之久,經她向警方提 出告訴,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郭麗娟查證屬實,將依刑法第二百廿二條第一項「輪姦」罪,把 她的父母提起公訴,這條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檢察官懷疑她還被哥哥性侵害,已把她交由 高市社會局安置輔導。 檢方賦予代號A的這名少女,去年十二月間因故離家出走,在網咖等場所遊蕩十餘天,回家 後父親追問她去那裡?查出她在外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她的父親於是報警,她在派出所作筆 錄時,突然爆出長期遭父母性侵害的內幕。 A少女指稱,她十二歲時有一天晚上被叫進主臥室看她父母做愛,她不想看,但被強制留在 房間內,稍後遭父親性侵害,從此父母便經常要求她一起參與做愛,當時年紀小不敢反抗, 去年十二月她忍無可忍,離家出走。 A少女的父親到案後向檢警表示,他的生殖器短小,且有性功能障礙,那有本事玩「三P」 ? 檢察官郭麗娟(女)日前在偵查庭進行「當場堪驗」,發現A少女的父親生殖器確實比較短。但檢 察官對他表示,根據醫學調查,男性的性功能與生殖器的長短無關,認為A少女父親的說法 為卸責之詞。 A少女的母親表示,他們夫婦讓女兒參與做愛的目的,是要讓女兒留在家裡,免得她在外面 遇到壞人。檢察官郭麗娟聽了當庭訓斥說「壞人在家裡」。郭麗娟並斥責表示,教育子女應 付出愛心,以正常正當的方式管教,怎能以近親間的性行為,做為避免子女逃家的理由。 依刑法第二百廿二條第一項規定,二人以上共同觸犯強制性交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這條法令原本是規範一般所謂的「輪姦」行為,檢察官認為A少女父母的行為構 成這項犯罪,將依此法起訴他們,並求處重刑。 A少女現正由社工單位安置輔導,社工員最近聽說她十七的哥哥也曾經對她性侵害,經向檢 方反映後,檢察官將另案追查她哥哥涉案部分,並要求社工單位加強輔導,最好將A少女安 置到滿十八歲。 【2003/03/15 聯合報】 -- ` "++ J66J '66YY66p J6J 66]1]p6p` J6p` /6p` p6/ Y6 $6+ '66 /66` l6p /J' '66 Y6 +6J 66 J6p J66' 66p "661 Y6 J6$ `k6Y `J66Y+ lkY Y6 `]6666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4.77.22 ※ 編輯: toughrole 來自: 61.64.77.22 (03/15 23: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2.248.111
文章代碼(AID): #-Sr9Q5A (NCCU01_S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