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服務業產業現況

看板NCCU00_AT-A作者 (.......................)時間24年前 (2001/10/19 08: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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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服務業 (一) 產業現況 1﹑會計師 截至2000年底止,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之家數共計1,123家,其中個人事務所855家,約占 整體之76%,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68家(含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簽證業務之事務所125 家),約占24%。一般而言,整體會計師業之市場規模仍在持續擴大中,且會計師事務 所型態有逐漸由個人執業轉為合夥執業之趨勢。 就會計師業各項營收來源之比例而言,目前最主要之營業收入來源為稅務簽證,其次為 財務報表簽證工作(含融資簽證及公開發行公司簽證),再其次依序為其他執行業務、 工商登記及管理顧問。 2﹑除會計師外之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業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所謂商業會計事務,為依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從事商業會計事務之 處理及據以編制財務報表。商業會計事務得委由會計師或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 資格之人辦理之。據以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法律依據係指報稅代理人法,惟 該法草案尚待立法院審議。 為解決現行代客記帳業者在「報稅代理人法」未公佈施行前所面臨之違法問題,於商業 會計法第74-2條,給予現行代客記帳業者在報稅代理人法公布施行後7年止之緩衝期間。 (二)、加入WTO的商機與可能受到的衝擊 1﹑會計師 依據會計師法第47條規定,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會計師業務需通過我國會計師考試, 並經財政部許可;此外,由於會計師服務之提供尚涉及直接人際關係,及需建立會計師 與客戶間之相互信賴,故影響相對較小。 另就我國會計師至海外執行業務而言,隨著我國企業擴張海外投資據點,會計師至海外 提供服務之機會相對增加。加入WTO後,未來若能透過雙邊協商,使我國會計師之執 業資格得到當地政府認證,則會計師提供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之範圍將更形擴大。 由於我國之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均已國際化,而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因主要服務對象為本國 公司,基於國情及語言障礙,受外國人來台執業之衝擊應不大。 2﹑除會計師外之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業 (1)正面效益 國內規模較大之業者可擴大業務規模,加強國際間(跨國)客戶服務。 利用國外業者之良性競爭、相互合作及發展較為完備之代客記帳業,以強化國內業者之 服務品質,進而協助健全國內中小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2)負面效益 對國內中小型之記帳業者造成競爭上之壓力,但報稅代理人法草案完成立法後,除現有 業者可有七年過渡期外,其餘無論中外業者皆須經考試取得證照者始得從事。 (三)、主管機關的輔導措施 1﹑會計師 為使我國加入WTO後,會計師業有所因應及將衝擊減至最低,會計師業主管機關財政 部,陸續採行下列相關措施: (1)配合我國加入WTO需要,修訂完成會計師法第47條,開放外國人得參加我國會計 師專業考試,並已函請立法院審議會計師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取消會計師兼區限制 相關規定。另為健全會計師管理,著手全盤檢討研修會計師法。 (2)洽請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加入WTO因應小組」就未來可能遭遇問 題及影響研提具體因應方案。 (3)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研究並作成「我國加入WTO對會計師業之影響 及因應之道」報告。 (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譯完成WTO服務貿易理事會發布之「會計部門國內規章準則 」,及由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譯完成「WTO會計服務部門資料」,供 國內會計師參考。 (5)督導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執行會計師查核業務評鑑工作,提升會計師執業品質。 2﹑除會計師外之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業 現行業者因有商業會計法第74-2條的緩衝條款,可繼續執業至「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 事務資格之法」公佈施行後7年止,外人則需俟「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法」 -係指報稅代理人法公佈施行,始有開放之問題。 二﹑租稅服務業 (一)產業現況 所得稅簽證服務業依現行「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規定,所得稅簽證業務須經 登記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始得辦理,依現有資料截至2001年1月底止,已向財政部登 記為稅務代理人者計2,759人。 (二)加入WTO的商機與可能受到的衝擊 1﹑目前我國相關所得稅簽證服務限由具備我國稅務代理人資格、且以非公司組織型態 事務所之自然人(會計師)提供;另依會計師法第1條規定,經中華民國會計師考試及 格,取得會計師資格,始能依「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稅務代 理人,並受託辦理我國所得稅簽證服務。 2﹑另依會計師法第47條規定,外國人得參加我國會計師考試,並經財政部之許可執業 ;其經許可執業者,自得依規定申請登記為我國之稅務代理人及受託辦理所得稅簽證 服務。 3﹑依目前會計師考試方式,可預見能通過考試之外國人數應不多,不致對國內會計師 現行執業環境產生重大影響。整體而言,加入WTO後對我國租稅服務業並無重大影 響。 (三)主管機關的輔導措施 賦稅署未來將積極配合各機關舉辦之座談會加強宣導。 這是民法老師說的資料 大家看看吧~~~ -- _ ● ● _▏\ OH!MY GOD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2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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