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我對書院實體化議題跟各位分享
各位政大的同學們:
自從我在10/16第一次貼關於「書院實體化」的文章(其實早先4月份也貼過)以後,獲得
很多迴響,我覺得很高興看到這麼多朋友討論書院實體化的問題。不過當我提倡我們應該
站出來對時,很多同學立刻有了一個疑問:
為何我們要反對實體化?書院實體化又是什麼?
是故,我認為身為這個議題的倡議者,有必要跟大家談談一些概念,以及我個人的想法。
問題一:「書院實體化」是什麼?
我覺得「書院實體化」這個詞彙讓大家很難摸清楚,但如果我說成立書院處或許各位
就能夠明白。是的,書院實體化就是將現在尚未成為校內正式編制的「政大書院辦公室」
正式變成校內一級行政單位,將和各位所熟知教務、學務、總務、國合、研發等處同級。
不過這個機構的名稱仍然叫做政大書院(以下簡稱書院),故本段落一開始的說法只
為讓各位方便理解。
除了成為一級單位以外,另將學務處住宿組分出,併入書院,稱為「住宿教育組」,無非
是為了強調「住宿學習」的重要性。
問題二:「書院實體化」對學校的影響是什麼?
「政大書院」正式成立後,由於將成為校內正式編制的行政單位,將可獲得校務基金預算
支持,並讓學校能更全力推動所謂「書院教育」。當然,書院現階段仍然有「頂大計畫」
經費可以支持,未來若無頂大計畫,也能透過捐款方式獲得補助。未來書院也可能考慮向
修課同學收取學分費等方式以維持書院及相關課程運作。
如前所述,書院成立後,住宿組將併到書院成為住宿教育組,住宿業務將脫離學生事務範
疇,不歸學務處業管。
問題三:書院為何要實體化?
如藍老師在他發表的文章中所述,是為了書院教育永續推動,因此要成立一個專責單
位來因應書院教育的推廣。
問題四:書院都在做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先直接引用藍老師的話:
基於對高等教育的反思、關懷與責任,政大從95年起就開始思考推動書院教育,其目
的在培養現今及未來社會需要的人才。我們希望培養政大學生具有抗壓性、責任感、
團隊合作精神,在態度、禮節方面知道如何應對進退,能在追求知識、提升自我期望
、關心公共事務以及具備服務精神等方面有更優異的表現。
而很多同學也許或多或少聽聞書院的業務範圍,例如中文讀享夜、今年(101學年)開始
的超政新生營、書院通識規劃、宿舍TUTOR、山居學習中心等等,各位可能也在藍老師的
文章中看過了,至於是否為真,各位自有評斷,也容我稍後闡述一點我的想法。
文章連結:http://x.co/p1Br
問題五:書院的目標是什麼?
(一)希望培養「人文關懷」、「國際視野」和「專業創新」的政大人。
(二)推動住宿學習,因為書院教育主張學習無所不在。
不過以上兩點只是口號,實際上各位還是樣看看書院自己怎麼解釋這點,附上網址:
http://x.co/p1C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偶 素 分 隔 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下來,我想跟各位同學談及一下我對書院實體化這個議題,各會可以注意的地方。
一、書院實體化要不要整合更多單位?
學校目前在經費拮据且人事縮編的情況下,是否能夠承受成立一個新的一級單位,仍然是
值得吾人懷疑的。藍老師指出住宿組、研發處、國合處的成立,都是因為學校有這方面的
需求,不過我要指出藍老師的一個盲點,以及請所有同學思考的一件事:難道只有實體化
才能推動書院教育的目標嗎?難道現有單位不足以應付嗎?
看看書院自己羅列的成果,包括興建自十舍、整修安九餐廳、通識課,甚至是山上照明及
安全設備的建置、夜間巡守隊、自十舍書院辦公空間、新生舍區服務學習等,哪一個不是
靠別的單位才能配合完成?興許有些事情是只有書院才能完成的,但也有許多是要靠其他
單位的幫助。若書院正式成立為一級單位,除了併入住宿組以外,是否也該合併總務處、
教務處等底下的相關單位?
二、財務規劃及人員聘用問題仍未獲解釋。
再者,藍老師的文章仍然沒有解釋人員聘用的問題。書院還沒實體化以前,就業務大到需
要聘用10餘名專任人員,雖然這些人目前應該都還是吃頂大計畫的那邊給的薪水,但實體
化之後,根據過往經驗,業務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因此也就產生更多人力需求。
根據第170次校務會議議程資料所顯示,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已經決議要求人事室嚴格控
管未來教師跟人員聘用進行管控,則日後書院實體化後學校是否可以聘得起這麼多人,我
覺得頗有疑問。
再者,書院表示未來實體化後,新生書院將由校務基金支應,而其他主題書院則爭取教育
部專款補助、進行捐款募集(如博雅書院就已經確定獲得某企業1200萬、2年的捐助),
或是向學生收費。不過教育部要給大學的補助愈來愈困難,而未能獲得經費捐助的話,企
業捐助又不足以依侍,向同學收費一定不可能完全打平,最後仍要透過校務基金支持。
新成立一個單位後,支出可能的成長問題一定不會像書院所說的那麼順利。書院應該保證
併入住宿組後,不會將學校的宿舍基金挪用至除了宿舍聘用人員薪資、燃料水電、宿服會
活動經費、宿舍興建整修及折舊費用以外的作用!
組織業務的擴增也會對學校的財務狀況造成負擔。根據第165次校務會議議程會計室報告
:截至100年7月為止,本校累計收支短絀4億餘元,而當圖書館購買書籍、資料庫,或是
各單位和各系所業務費、全校學生工讀金都在刪減的時候,書院實體化卻都可能對學校
財務雪上加霜。
三、書院的績效未有具體呈現。
書院應該將相關回饋追蹤、成果報告都彙整公佈於書院的網站上,並提供給校務會議代表
們參考(請不要用傳閱的方式!),說服書院的計畫綜合以上二點考量後,值得正式設立
!更何況,我認為書院現在披露的資料可能有膨風之嫌,在PTT_NCCU上的文章已經有所說
明了(用板者請輸入文章代碼:#1GWZui88或至12892號文),連結:http://x.co/p1Gd。
四、書院實體化方案研擬過程中未有學代參與。
如果對照香港中文大學成立新書院時,曾經做過多麼嚴謹的國外考察、校內公開意見交流
(共5000人次的教職員工生),甚至籌備委員會還有學生代表,我覺得就足以讓咱們政大
書院汗顏了。今天書院應該檢討的是:何以這麼多人仍未曾瞭解書院的目的、方案,並且
這麼多人會反彈。書院只在學校正式會議上不是報告,就是已經提案給校務發展委員會了
,籌劃期間根本不曾找學生會或是校務會議學代一起討論過,更未曾徵詢過同學意見。這
就是今天書院遭致質疑的重大原因!
五、新生書院和主題書院宿舍床位的合法性。
書院向來都號稱可以專案上簽給校長批准取得床位,但是我現在把條文拿出來,請同學們
都看看到底書院可不可以這樣取得床位:
本校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第六條:
學生宿舍申請有下列限制情形,但有多餘床位時得開放申請:
一、學生設籍地為下列地區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二、學士班延畢生,但修習雙學位延長一年修業者及曾出國交換一年者除外。
戶籍認定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止設籍於非第一項第一款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首次核准住宿者須於規定時限內繳驗戶籍謄本,不符者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
第一項第一款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
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本校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第七條:
下列身分學生為保障住宿學生:
一、持有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一、二年級之學士班僑生及外籍生。
四、居住於外(離)島地區之學士班學生。
五、擔任宿舍自治幹部表現優良之學生。
六、協助學生宿舍輔導或管理工作之學生。
七、新任學生會會長及研究生學會總幹事。
八、在校內外表現優異、家庭清寒或遇重大變故,經宿管會審核通過之學生。
九、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一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及僑生。
十、依本校學術交流協定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十一、具本國籍原住民身分。
前項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十一款身分學生,仍有第六條規定之適用,但情形特殊,經
專案報請 校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101學年度(含)前入學之學士班僑生、外籍生,仍予保障住宿。
第七條羅列了11種背景或條件的同學可以保障住宿,但顯然沒有一款是「修讀書院課程」
者可以優先保障床位的。觀第2項的前後文,後面那句話似乎僅針對前項第四
、七、十一這三款仍可以考慮其特殊狀況,上簽給校長。條文中甚至也沒有「其他特殊原
因」這類的字眼。
而書院多次強調101學年度開始大一新生不分限制區,一律保障住宿,根本視前述辦法如
無物,而且也是個狀況外的噱頭、口號。
_____________偶素分隔線再度出現,但是文章快完了再撐一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我想談一下我對於博雅教育或是書院教育的看法。
我認為每個人進入大學(或說:進入政大)都有著不同的目的。每個人在探索、追求真理
,或是找尋人生目標的過程中,都有不同的歷程,並不是透過單一或標準化流程就可以達
成的。
我的大四室友在100上結束休學,決定去一圓他的機車車手夢。在他下這個決定以前曾跟
我聊過這件事,我說:既然你不愛唸書,那就去追求你的夢想,只是你的夢想在台灣很辛
苦,你要努力當最頂尖的車手!
寫作《想像的共同體》一書的Benedict Anderson的經歷何其曲折:他家鄉在愛爾蘭,卻
在中國成長,於美國讀大學,投入東南亞研究、反對越戰、具備跨語言能力(英、西、印
尼等),這些經歷最後凝結成那本曠世巨著。這樣的經歷可以被模仿嗎?
我個人高中時不顧家裡阻止,跑去上通勤要1個半小時的高中,然後自己創了布袋戲研究
社。上大學第一年就學過俄文,大二開始學日文、德文,大三學拉丁文,現在則在學習滿
文。我不光讀歷史,也讀推理小說,喜歡彈烏克麗麗,而且為了知道怎樣有效開會,當好
一個學生代表,我投注大量時間在校外去學習議事規則。
在我感覺起來(姑且不論各位同學你們怎麼想),學校好像不是很認同這樣的學習經歷,
似乎要經過學校所設定的一套公式,才能達到博雅全人、獨立思考的境界。問題是:每個
人的成長經驗不同,再怎麼受教育都會有其視野侷限。因此「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這
把尺可能是直的、彎的」(這是蔡副校長暗喻我個人似乎對書院看法錯誤),可是不論如
何,我們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也都有自我期許的動力。憲法第158條規定:教育應該發
展自治精神,我們難道沒有自治的精神,也沒有這樣的能力嗎?
我很愛這間學校,但我對學校近來對宿舍的態度卻感到心寒不已。校長三番兩次說「宿舍
應該充滿學習元素、不只是睡覺的地方」、「宿舍應該要給更能妥善利用宿舍的人」、「
戶籍地不是分配宿舍的唯一標準」。
我請學校解釋:什麼叫做「學習元素」?何人才叫做「妥善利用」?難道宿舍裡面,作息
的自我管控、自己讀書(我室友每天都算微積分、會計、經濟)、跟室友的相處,這都不
是學習嗎?同學課後的社團、課外活動、系隊或校隊、校外的服務等,都不是學習嗎?學
校現在似乎把學習定義的很狹隘,甚至小瞧了宿舍本身即具備的空白和懸缺。而校長對於
遠道就學的同學,態度竟然如此冷漠,教人瞠目結舌。
我希望以下幾點學校能有所行動、有所表示:
一、立即召開公聽會,且利用同學可以出席的時間,親自對全校學生說明書院實體化方案
的內涵,接受同學現場提問,即問即答。
二、提出書院計畫實施成效,並會同會計室、人事室研究人員聘用、財務規劃問題,公告
於學校首頁,並製作成專案報告,分送校務會議所有代表。
三、撤回書院實體化方案,並檢討其現有措施之合法性。
四、回應本文提出的各種問題並寄發全校信向同學說明!
最後,謝謝各位同學看到這裡,我非常非常感激!而我是政大學生,請學校不要忽略我這
一個人聲音!
歷史系四年級
呂鴻祺 敬上
再次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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