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 #1b_N_01I (NBA) kkk900100 MDAISUKE18

看板NBA_Picket作者 (iminir2013)時間1月前 (2024/03/25 22:40),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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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檢舉人: kkk900100 MDAISUKE18 2. 文章代碼: #1b_N_01I (NBA) 3. 檢舉事證: → iminir2013: 73勇有幾場明顯聯盟硬給的 真實戰力比較像是當年67 03/22 22:57 → iminir2013: 勝的小牛+主將開了一整季的zone 開到西決就沒了 03/22 22:57 → kkk900100: 你的意思是聯盟打假球? 03/22 22:58 → kkk900100: 還是勇士得利? 03/22 22:59 推 iminir2013: 事實有什麼好不敢講的?那姆斯卑鄙動作認不認? 03/22 23:01 推 kkk900100: @iminir2013 我幫你問問版主 聯盟打假球是不是 事 03/22 23:05 → kkk900100: 實 03/22 23:05 → iminir2013:讚讚 打假球你自己說的 不愧是姆丑一條龍 歡迎檢舉 03/22 23:08 推 kkk900100: 我問你的意思是不是嘛 你跟我說打假球是事實有什麼 03/22 23:15 → kkk900100: 不敢講的 你就跟我說不是說聯盟打假球 只是勇士得 03/22 23:15 → kkk900100: 利就好了呀 03/22 23:15 → iminir2013: 我什麼時候推打假球了?有妄想症? 03/22 23:19 → iminir2013: 什麼時候一定要順著小丑的話說了?沒這條規矩吧 03/22 23:21 推 elvita : 那位翻車都能凹整晚了 亂塞話好像也不意外 03/22 23:22 → iminir2013: 我說2017Finals某一場聯盟硬要欸 同不同理? 03/22 23:22 推 MDAISUKE18 : 有幾場是聯盟硬給的是指聯盟操控比賽不是打假球是嗎 03/22 23:23 → iminir2013: 行行好我上面那一句順便寫進檢舉文裡面作解釋 03/22 23:24 → iminir2013: 我懶得過去了 03/22 23:24 → karmel: 如果這樣的話平常講聯盟乾兒子感覺也算指控打假球了 03/22 23:25 推 inuyaksa: 現在連聯盟硬給也不能講了喔 要上繳25k給M18大人嗎 03/22 23:25 → karmel: 或是講聯盟縱容/包庇之類的 03/22 23:25 → iminir2013: 別 別幫我說話 給小丑一點希望 03/22 23:26 推 kkk900100: @iminir2013 是不是急了 03/22 23:27 → kkk900100: 我人很好 幫你補上你說的話 03/22 23:30 推 MDAISUKE18: 哇塞,現在是幫忙說明也要被酸 03/22 23:47 4. 違反板規: (請注意,未填寫此項者將以格式不符合不予受理) 3-2 釣魚、造謠引戰:硬是曲解、造謠本人推文為打假球,且經本人及數名板友指正後 依然故我,犯意明顯挑釁意味濃厚 硬限制 犯罪行為:打假球通常涉指因不正當經濟利益活動誘使或脅迫操縱比賽結果 3-3 惡意攻擊特定板友之實:在網路上控訴打假球是會被告的: https://reurl.cc/G41qMG 被檢舉人惡意栽贓,意圖使本人名譽、時間和金錢受損,犯 意重大 治安管理原則 VIII. 主動挑起治安事端之始作俑者: kkk900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5.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_Picket/M.1711377615.A.10D.html

03/26 06:14, 1月前 , 1F
4.為避免匿名檢舉板成為私怨借刀殺人之場所, 單一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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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6:14, 1月前 , 2F
舉人對同一使用者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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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6:14, 1月前 , 3F
三日內只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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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6:14, 1月前 , 4F
請問版主刪文後重複檢舉是否符合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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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6:38, 1月前 , 5F
因原檢舉人實名檢舉時,未採用系統方式,而是輸入自己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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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6:38, 1月前 , 6F
來信詢問是否成案,因不成案被刪除,而重新提案。故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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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6:38, 1月前 , 7F
重複檢舉。
03/26 06:38, 7F

03/26 06:39, 1月前 , 8F
未達犯規標準
03/26 06:39, 8F

03/26 06:52, 1月前 , 9F
了解 再麻煩駁回我的檢舉案
03/26 06:52, 9F
文章代碼(AID): #1c0OpF4D (NBA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