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1-11-24板規修訂

看板NARUTO作者 (TypeZero碼(AID): #1DBJW)時間12年前 (2011/11/24 19: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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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訂是修改板規6,詳情如下: 修改前: │6. 著作權限制: │ │ 以下條文適用於任何有著作權的作品 │ │ 禁止提示任何網址!請以自己的方法低調,並且適度,或完全不提示, │ │ 「http」不可出現在文低調中,如:aaaaa.com、bbbb.org …等形式 │ │ 只要看得出來是網址!就禁止!(違規:刪文處理) │ | | | 禁止在文章中以任何形式詢問、回答低調方式,新進者請自行想辦法。 | | (違規:水桶7天) | │ (不可回文低調文章,回文劣退+水桶30天,推、噓、→不規範) │ │ (考慮到WEB版本與部份telnet軟體會把網址加線並且自動加超連結) │ │ (低調物件主體不在連結上則不算違規,如:瀏覽圖、需要軟件...等) │ 修改後: │6.著作權相關管理條款 │ │禁止任何以可看出是網址的形式貼出(如:http開頭、aaa.com、bbb.org…等形式) │ │或是任何求有著作權檔案的行為。 │ │由板友檢舉或是板主隨機抽查,板主判定。 │ │討論需求貼圖,也請勿直接貼出可看到整篇漫畫的任何連結,請參考置底文章貼圖, │ │發文、回文、推文,皆在適用範圍內。 │ │(違規:視情節嚴重性,劣退、刪文、水桶3~360天) │ │ │低調文章不在以上條文管理範圍內,以下為低調分類文章管理細則: │ │ 1. 禁止回覆(r)任何低調文章。(違規:水桶30天+劣退) │ │ 2. 禁止以任何形式詢問低調分類文章內文意義(違規:水桶14天) │ │ 3. 如果是合法軟體顯示於文章內不在管理範圍內(如:7zip) │ 由於「原板規15」有與修改後的板規6有重疊性, 因此「原版規15」刪除,「原板規16」改為「修訂後的 板規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10.157

11/24 21:22, , 1F
禁止以任何形式詢問低調分類文章內文意義(違規:水桶14天
11/24 21:22, 1F

11/25 14:46, , 2F
我覺得直接禁止連載比較快吧~ 奇摩收尋也一堆= =
11/25 14:46, 2F
文章代碼(AID): #1EpYMnLC (NAR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