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目前
: 大家都知道我每天開車上班...
: 其實就算開車..我每天也是得花一小時四十分在車上...
: 以我的時薪算...大概也直個400塊了吧...
: 然後油錢保養停車等等...一天大概也得要四百...
: 800*20=16000 我也很希望公司能補貼一個月16000的交通費阿.....
: 不然我家離公司那麼遠...
: 實在也該幫我在富陽四季租間獨立套房給我住吧....
: 我上次去問有view的 大概一個月一萬四...
: 在加租個停車位,管理費等等 大概一萬八左右吧...
: 剩下阿理阿匝得 水電瓦斯網路....一個月補貼我兩萬也算合理吧...
: 週末回家的交通費用...我想就算了..
: 反正我是好人 實在沒必要跟公司算這麼清楚...
: 可是我公司都不肯給我這些....
: 唉..不過我104登記好了...
: 希望會有好消息...
不同的地方是
1.當初申請的時候,你就知道要去那裡上班
算是自願去的
2.我是暫時派赴高雄
你能懂之間的差別嗎
依照你的說法,把戶籍遷到台東
領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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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8.63
推
09/16 17:18, , 1F
09/16 17:18, 1F
外派監工是以出差的方式
至branch office則是當初的個人意願
我是去支援高雄的工作
兩年沒回來,就自己會回來
※ 編輯: kafka 來自: 218.160.182.44 (09/1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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