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2011台灣極限體能王 好手爭霸賽第2回
各位版友們,
極限體能王 台灣好手爭霸賽又來啦!
想試試身手的版友們趕快報名參加吧!
【比賽消息】2011台灣極限體能王 台灣好手爭霸賽(第2回大會)2011/12/18
極限體能王 台灣好手爭霸賽 冬季
第2回大會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推廣極限體能運動風氣,提昇全國極限體能技術水準,特舉辦冬季爭霸賽。
二、指導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極限體操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台北市極限體操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六、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8日 (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27巷17號B1 (捷運中山站5分鐘)
八、參賽對象:凡對極限運動有興趣、自我體能要求良好者均可報名參加
九、參賽資格:1.中華民國國民2.外籍人士比賽,不列入成績
十、比賽項目:總共四大關卡
1st STAGE(第一舞台)
2nd STAGE(第二舞台)
3rd STAGE(第三舞台)
FINAL STAGE(最終舞台)
十一、報名費:
新台幣叁佰伍拾元整。
十二、報名辦法:
填寫資料:
(1.姓名 2.出生年/月/日 3.電話 4.職業 5.身分證字號 6.連絡地址
7.曾經比賽成績 8.賽前的自我介紹)
(一) 網路報名:100年11月19日 00:00(星期六)至100年12月11日 23:59(星期日)前一律
採用 極限體能王李恩至雅虎部落格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n428/
“隱藏留言” 線上報名請在報名後與李恩至進行電話確認。
(二) E-mail報名:nick0958428@hotmail.com
(三) 確認:比賽當天請攜帶個人證明文件、領取號碼布及拍選手照片。
(四) 繳費:當天請至現場報到區繳費。
(五) 比賽現場填寫切結書。
十三、競賽辦法:
(一) 比賽規則:當天現場講解。
(二) 裁判:
1. 大會裁判(確保員,計時計分,比賽路線)由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裁判團
依相關規定指派。
2. 裁判長由李恩至擔任。
十六、競賽規定事項:
(一) 選手應在報到區關閉前進入,以大會公告時間為準。逾時十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 選手出場比賽時,應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未攜帶者不准出場比賽。
(三) 未經報名之選手不准出場比賽。
(四) 選手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之判決,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五)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裁判團委員會決定之,其裁決為終決。
(六) 裁判長、及承辦單位不得做出有違競賽規程與比賽規則之決議。
(七) 選手技術會議時,如選手個人之要求,會影響到其他選手公平性時,選手個人
需在技術會議時由本人或教練提出討論,由該場之選手、裁判及承辦單位共同決議。
十七、附則:
參加單位選手一切費用自理。
十八、注意事項:
(一) 遠地區選手請自行投宿,主辦單位不辦理住宿服務,也不供應餐飲。
(二) 比賽場地由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凡報名選手之往來交通保險由選手個人
自行辦理保險。
(三) 賽程緊湊,部分項目可能會有所困難,或休息時間不足,請選手自行斟酌體能
參賽。選手應自備 良好體能技術。
(四) 如果要取消一定要跟李恩至通知到,請勿占他人的名額。
(五) 報名沒來比賽列為黑名單禁止參加下一屆,報名滿百人或12/11就截止報名。
(六) 取消比賽應提前通知。
資料來源: 恩至大哥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n428/article?mid=8140
上次比賽正好在環島,
這次就沒藉口不參加了!!
鄉民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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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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