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2011極限體能王 台灣好手爭霸賽(第1回大會)

看板MuscleBeach作者 (這是有錢人的ID)時間12年前 (2011/08/26 22:46), 編輯推噓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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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tw.myblog.yahoo.com/n428/article?mid=7843&prev=-1&next=7783 2011極限體能王 台灣好手爭霸賽(第1回大會) (暫定2011/09/25)競賽規程 -------------------------------------------------------------------------------- 一、宗 旨:為推廣極限體能運動風氣,提昇全國極限體能技術水準,特舉辦秋季爭霸賽 。 二、指導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四、承辦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五、協辦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25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27巷17號B1 (捷運中山站5分鐘) 八、參賽對象:凡對極限運動有興趣、自我體能要求良好者均可報名參加 九、參賽資格:1.中華民國國民2.外籍人士比賽,不列入成績 十、比賽項目:總共四大關卡 1st STAGE(第一舞台) ●五段連環跳 註:須每個點都踩到且不得以手觸及板面 ●平衡鐵管 註:往前平衡行走鐵管不得著陸 ●跳板跳躍 註:需跳過一個大圓柱且須降落在指定墊子內 ●彈簧床跳躍 註:起跳後雙手觸及天花板即為通過 ●蔓藤路 註:僅使用雙手抓握擺盪不落地為過關 制限時間:50秒 2nd STAGE(第二舞台) ●水平雲梯 註:雙手抓握前行 ●搖擺危橋 註:雙手抓握利用擺盪完成 ●簡易型巔峰戰士(寬6CM) 註:雙手抓握橫渡 四米 長的木條 ●飛越繩索 註:雙手握住繩索滑行 ●加強型惡魔階梯 註:第一動為抓住繩子像泰山般盪過去後再抓住階梯   之後再轉身至另一方向   最後再抓住第二條繩子盪過著地點   但途中若(1)繩子是抓最上面的結       (2)階梯是抓內側       (3)腳觸地板   中之一即為犯規(當場失格) 制限時間:90秒 3rd STAGE(第三舞台) ●燈泡渡橋 註:雙手抓握渡過 ●四段型巔峰戰士 註:雙手抓握升降渡過 ●新巔峰戰士 註:雙手抓握飛越渡過 ●鯉魚躍龍門 註:雙手抓握利用身體擺盪上升 ●地獄滑桿 註:雙手抓握擺盪前行降落至區域過關 制限時間:無 註:小關與小關之間休息為30秒(每小關完成時即開始計時) FINAL STAGE(最終舞台) ●攀繩 制限時間:30秒 註1:報名參賽人數如不足12人,則取消該次比賽。 註2:依賽事需求,主辦單位有權進行複賽與決賽人數調整與場次調整。 十一、報名費: 新台幣叁佰伍拾元整 十二、報名辦法: 填寫資料: 1.姓名 2.出生年月日 3.電話 4.職業 5.身分證字號 6.連絡地址 (一)網路報名:自公告日起至100年9月18日前一律採用 極限體能王李恩至雅虎部落格網 站 http://tw.myblog.yahoo.com/n428/ “隱藏留言” 線上報名 (二)E-mail報名:nick0958428@hotmail.com (三)確認:請在報名後與李恩至進行電話確認。聯絡電話:0958-428-428李恩至 (四)繳費:當天請至現場報到區繳費 十三、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當天現場講解 (二)裁判: 1. 大會裁判(確保員,計時計分,比賽路線)由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裁判團依相關 規定指派。 2. 裁判長由李恩至擔任。 十四、賽程安排:預定賽程如下,大會將再依報名人數進行調整及公告。 2011/09/25極限體能王 台灣好手爭霸賽 秋季 15:30-16:00 選手報到、所有選手合照、規則講解 現場不開放練習 16:00~…….. 第一關資格賽 第二關資格賽 第三關資格賽 第四關最終決賽 競賽關卡中場休息、準備20分鐘 ※主辦單位將視實際報名人數,調整賽程時間。 ※正式比賽時間,以現場大會公告為準,參賽選手不得以其他事由作為延遲比賽之理由, 違者棄權。 十五、技術會議: (一) 日期:100年9月25日 (星期日)下午16:00。 (二) 地點: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三)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大會處理。 (四) 有關選手權益問題,需在技術會議中提出。 (五) 技術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則」規定之決議,否則其決議無效。 十六、競賽規定事項: (一) 選手應在報到區關閉前進入,以大會公告時間為準。逾時十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 選手出場比賽時,應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未攜帶者不准出場比賽。 (三) 未經報名之選手不准出場比賽。 (四) 選手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之判決,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五)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裁判 團委員會決定之,其裁決為終決。 (六) 裁判長、及承辦單位不得做出有違競賽規程與比賽規則之決議。 (七) 選手技術會議時,如選手個人之要求,會影響到其他選手公平性時,選手個人需在 技術會議時由本人或教練提出討論,由該場之選手、裁判及承辦單位共同決議。 十七、附則: 參加單位選手一切費用自理。 十八、注意事項: (一)遠地區選手請自行投宿,主辦單位不辦理住宿服務,也不供應餐飲。 (二)比賽場地由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凡報名選手之往來交通保險由選手個人自 行辦理保險。 (三)賽程緊湊,部分項目可能會有所困難,或休息時間不足,請選手自行斟酌體能參賽。 選手應自備良好體能技術。 版友們~~~~活動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25.204

08/26 23:21, , 1F
好像很好玩一樣耶 XDDD
08/26 23:21, 1F

08/26 23:42, , 2F
報名方式好特別 李恩至一手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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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3:47, , 3F
很好玩啊! 大家一起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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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3:53, , 4F
有點吸引我了 好像還滿有趣的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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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0:00, , 5F
可惡 肩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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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1:14, , 6F
糾團的話 +1 有資格限制嗎@@?
08/27 01:14, 6F

08/27 01:41, , 7F
我等板主揪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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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8:28, , 8F
這個心肺功能要強吧?
08/27 08:28, 8F

08/27 10:18, , 9F
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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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0:35, , 10F
報名李恩至一手包辦XD 推!
08/27 10:35, 10F
dkkim:轉錄至看板 gymnastics 08/27 11:06

08/28 10:21, , 11F
李恩至沒當個關主把關 太可惜了
08/28 10:21, 11F
文章代碼(AID): #1ELx7EkV (MuscleBe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