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分享] 加州健身中心-調解-訴訟-退費成功案例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savrina (耶^^)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Re: [心得] 感覺超差的調解會
時間: Wed Jun 14 00:31:45 2006
※ 引述《bluepoppy (或許有一天)》之銘言:
我也提供我的一點點經驗
我的調解會是跟加州健身中心
當初我已經超過1個月,是預繳型的會籍
然後我要解約
調解一共有兩次,第一次是在台北市消費者保護中心
加州說,要解約就要根據行政院體委會定型化契約
扣違約金30%,我就覺得太多,所以調解失敗
消保官也很可愛,因為事後我問他,30%會不會太多,我一次也沒有去運動
消保官說他也覺得不合理,去簡易法庭上訴吧,法官說多少就多少
於是我就向簡易庭報到了
開庭前收到"調解",這是第二次調解
調解會上,加州仍然說30%是一定要扣的,1元都不能少
我不能接受,調解人就要雙方各退一步
問我的底線是多少,然後問加州能不能加個2000元
問我能不能再少個3000元
當時蠻崩潰的,因為經過第二次的調解
漫長等待的時間,加上一邊還要繼續還錢給銀行
結果加州說,不行,30%不能少。
後來,調解失敗就進入正式開庭程序了
結果,我覺得臺灣的司法還是非常非常非常有希望的
因為那天的法官是"許紋華"裁判長
法官說:"你們加州收的30%是不能那樣引用,因為你們的合約裡沒有寫到
違約金的部分,合約上只說"手續費""入會費""月費"不能退。
預繳型的沒有入會費,也沒有月費"
加州一聽到,我想是傻眼了吧,半天說不出話來
加州又說:"可是當事人已經過了審閱期才提出解約"
法官超帥的耶,她說:"人家現在就是不想去了,想要解除,你們硬留人家做什麼?
而且當初你們讓別人入會也是有暇疵,如果真的要繼續告下去,你們加州生意
也不好做吧?!"
這一段真的很精典,我想很難忘記
然後加州問法官那怎麼做?
法官說你們只能扣手續費吧?
我當然同意啊,最後除了手續費以外,全部都退回
而且這次是以合解收場,也就是說當初我先交的1000元裁判費
還可以退回500元
真是慶幸當初沒有接受調解
然後也慶幸遇到這麼一個明察秋毫的大法官
因為我沒有錢請律師,所以這個法官就是我的律師
整個開庭只有15分鐘,我卻等了一年終於等到這個結果
臺灣司法還是很有希望的,一定要很有信心
我自己以後做任何決定也更謹慎,不再那麼衝動
她真是我的貴人,一個又美麗又深具智慧的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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